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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博士后研究人员进行中期考核和集中清理超期在站博士后的通知
点击次数:1638
发布时间:2015-06-04
各博士后科研流动站: 根据《西北大学博士后研究人员管理办法》、《西北大学博士后研究人员考核办法(修订)》(校发【2007】人字53号)文件规定,现就做好我校2015年上半年博士后研究人员中期考核、超期在站集中清理工作通知如下: 一、中期考核工作 1.考核对象 截至2015年5月20日,进站年满一年尚未进行过中期考核的在站博士后研究人员(企业联合培养博士后除外)。 2.考核方式及内容 考核内容及考核方式按《西北大学博士后研究人员考核办法(修订)》(校发【2007】人字53号)文件执行,由博士后研究人员所在流动站博士后工作领导小组统一组织考核,请参加考核的博士后研究人员填写《西北大学博士后研究人员中期考核表》(附件1)及相关证明材料,经合作导师和流动站签署意见后报送学校博士后管理办公室。 二、集中清理超期在站博士后工作 根据国家规定,博士后在站时间一般为两年,最长不超过三年。请各流动站及时通知本流动站在站时间超过两年的博士后出站,超过两年还需延期出战的博士后研究人员,须提出延期出站申请,填写《西北大学博士后提前(延期)出站表》(附件2)报送人事处审批,经同意后方可推迟出站,但时间不得超过1年。对于个别流动站存在超期在站超过1年及1年以上博士后研究人员的情况,各流动站应限时督促其出站,逾期不办理者按自动退站处理。 三、工作要求 请各博士后流动站及时通知相关人员进行中期考核和办理出站或延期出站手续。未经允许而不参加考核者按考核不合格处理,超期出站未办理任何手续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处理,超期在站博士后研究人员过多的流动站,暂缓办理博士后人员招收相关工作。 工作过程中有任何疑问,请与学校博士后管理办公室联系。所有材料请于6月10日前报送学校博士后管理办公室。 联系电话:88308225。 附件:1.
西北大学博士后研究人员中期考核表
2.
西北大学博士后提前(延期)出站表
人事处 2015年5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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