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长信箱
校内搜
登录
首页
办事大厅
应用中心
业务模块
×
注:首页最少展示3个栏目,最多展示12个栏目
校园新闻
通知公告
科研公告
教学信息
研究生培养
学术讲座
媒体西大
科研信息
科技新闻
科研动态
项目申报
团学动态
国际合作
成果申报
猜你喜欢
首页
办事大厅
应用中心
业务模块
关于完善补充国家科技专家库专家信息的通知
点击次数:1223
发布时间:2015-04-28
各位老师: 为与各部门、各地方共建、共用、共享国家科技专家库,全面支撑科技发展战略、规划、政策咨询及项目评审评估等国家科技管理工作,服务行业、地方科技管理和产业发展,科技部近期将组织更新补充国家科技专家库专家信息。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入库专家基本标准 国家科技专家库是科技创新治理的重要基础性工作,应由科技界、产业界和经济界的高层次专家组成。专家遴选着重考虑德才兼备,客观公正,作风民主,一线优先。入库专家原则上不超过70周岁(1945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应熟悉国内外相关行业或领域的最新发展动态,具有较高的专业水平和较强的分析判断能力,在时间和精力上能够保证完成相关咨询、评议、服务等工作。 (一)科技界专家应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 具有副高级及以上职称,在相关领域工作五年以上。 2. 作为负责人承担过中央财政支持的科技计划(专项、基金)项目(课题)或国家科技奖励获得者。 3. 作为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发表过10篇以上被SCI、EI、ISTP索引收录的论文。 4. 从事科技创新政策研究、战略规划制定、项目管理等工作十年以上,具有丰富的科技管理、研究和咨询服务工作经验。 5. 在主要国际学术组织中任中高级职务,或参与国际标准制修订。 (二)产业界专家应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 科技型上市公司的技术总监或技术骨干。 2. 规模以上国家高新技术企业(2014年企业产值在2000万以上)的技术总监或技术骨干。 3. 国家高新技术企业的技术总监。 4. 国家级创新型(试点)企业、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行业骨干企业、转制院所等企业的高级管理人员。 5. 国家级高新区管委会、国家农业科技园区管委会及其联盟、创业服务机构、行业协会(学会)、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及科技类社会组织等的高级管理人员。 (三)经济界专家应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 在具有国家科技经费审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中主要从事科研经费审计工作的注册会计师,或高等学校、科研院所、企业等的财务审计部门负责人。 2. 知识产权法、民商法等相关领域具有副高级及以上职称的专家,或律师事务所合伙人。 3. 创业服务机构的创业导师,天使投资或创业投资机构的高级管理人员。 4. 资本市场、银行信贷及保险等机构中,有五年以上实际工作经验的中高级管理人员。 二、程序及要求 1. 曾经参与过国家科技计划项目评审的在库专家,账号由科技部信息中心通过短信、邮件通知统一发放。未在库专家,请填写注册申请表(见附件)发送至 likeky@nwu.edu.cn, 由本单位管理员开通账号并通过短信、邮件回复。 2. 专家收到账号后,应及时登录国家科技专家库服务系统(http://expert.most.cn),充实完善个人信息,并提交单位审核备案,截止时间为2015年5月14日。 3. 今后国家科技发展战略、规划、政策咨询和项目评审评估等各类专家将从专家库中抽选。单位和个人务必对专家信息认真核对,如有弄虚作假等行为,一经发现,将记入个人和单位科研信用档案。 联系人:张欢 延绥宏 88302962 88303550
国家科技专家库注册申请表
科技处
2015-4-28
相关阅读
物理学院举办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重温党史,诵读经典”展演
我校揭牌两个能源化工领域联合实验室
郭立宏为国际部(院)党支部讲党课
我校师生热议习近平总书记在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大会上的重要讲话
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校园网流量礼包赠送的温馨提示
学校开展稳定安全督导调研活动
学校看望慰问离退休老党员
省委教育工委、省教育厅检查组来我校检查校园稳定安全工作
海南大学、长安大学来我校调研本科教学工作
我要查
我要看
我要办
我要评
我要问
返回顶部
西北大学
数据西大
我的数据
办事大厅
OA
评服务
评应用
联系我们
我要咨询
我要投诉
财务系统
OA办公
教务系统
研究生系统
科研协作
资产管理
校园文化
图书资源
后勤服务
网上办事大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