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推荐、选拔菲律宾布拉卡大学孔子学院中方院长的通知

点击次数:1592 发布时间:2014-12-24

校内各有关部门: 菲律宾布拉卡大学孔子学院于2009年正式挂牌运营,是经国家汉办审批,我校与菲律宾布拉卡大学共同建立的一所孔子学院。因工作需要,学校拟在全校范围内,公开推荐、选拔新一任菲律宾布拉卡大学孔子学院中方院长人选。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任职条件 孔子学院中方院长须热爱汉语国际教育和孔子学院事业,遵守中国和驻在国法律,了解驻在国国情,熟练掌握驻在国语言或英语,熟悉汉语教学工作,具有组织协调能力、跨文化交际能力和执行力,掌握网络及多媒体应用技术,并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 年龄35-55周岁,身体健康; 2. 具有副教授及以上职称或担任副处级及以上行政职务至少1年; 3. 具有海外学习或工作经历。 二、推荐选拔程序 1、个人申请及基层单位推荐 符合条件者首先向所在单位提交书面申请,所在单位进行资格初审,填写审核及推荐意见,并加盖单位公章。通过初审且单位同意推荐者请备齐个人书面申请(包括单位意见和公章)、个人简历、职称证书、外语水平证明、海外学习或工作经历证明等相关材料(纸质材料及电子文档),于2015年1月5 日之前报送国际交流与合作处(太白校区国际合作事业大楼1层)。 2、学校评审并确定推荐人选 学校相关部门组成评审小组,对各单位推荐的候选人进行集中评审,确定2名学校推荐人选。最终确定的推荐人选登录http://cidirector.chinese.cn,选择申报本校孔子学院院长岗位,填写《孔子学院中方院长推荐表》,并在网上直接提交。申请人同时应将网上提交的《推荐表》打印一份,由学校填写推荐意见并加盖公章后,扫描发送至zfyz@hanban.org,原件报送至国家孔子学院总部。 3、总部录取 国家孔子学院总部组织专家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符合条件者将参加2月份举办的集中选拔考试,名单将在报名网站公布,具体安排另行通知。考试合格者,需参加总部组织的为期至少三个月的岗前培训,合格后方可派出。 三、工作期限 新任菲律宾布拉卡大学孔子学院中方院长赴任时间为2016年。孔子学院中方院长任期一般为4年,其中试用期1年。院长若因个人原因需提前结束任期,一般应提前6个月提出书面申请,由中方合作院校正式来函说明,报总部批准。   联系电话:88302344  88302243     人事处 国际交流与合作处 2014年12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