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监考人员选聘工作的通知

点击次数:1493 发布时间:2014-12-01

各院(系、所)及有关处室: 201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定于12月27日至28日进行,我校作为全国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考点之一,为顺利完成相关考试工作,特面向校内选聘监考人员,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基本条件 1.政治立场坚定,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纪守法,品行端正,保守秘密,工作认真,责任心强,熟悉业务,身体健康; 2.本单位正式在职职工; 3.无直系亲属或利害关系人参加本年度硕士生入学考试; 4.能够亲自完成全程监考,中途不得以任何理由更换他人; 5.监考人员须参加考前组织的考务监考培训会,熟悉监考工作流程。 二、选聘程序 1.请各单位按照监考人员分配指标数,积极组织本单位监考人员推荐工作,所报监考人员名单须经本单位主管研究生工作的院长(主任)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各行政处室所属人员由所在部门统一报名,所报监考人员名单须经本单位领导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 2.组织本单位推荐的监考人员填写《责任书》。 3.将本单位推荐的监考人员近期一寸照片一张及《责任书》、《汇总表》于12月9日前交太白校区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三、其它 1.各单位监考人员选聘名单由研究生秘书报送,另外须指定监考工作负责人一名,负责监考培训及监考工作相关事务。 2.考试期间学校派专车接送监考人员。 3.监考培训会定于12月24日前在长安、太白两个校区分别召开,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4.各院系监考人员名额主要根据报考人数进行分配,由研究生院直接通知。 硕士研究生招生入学考试是国家级重要考试,我校考点涉及考生类别多,范围广,考务压力较大,请各单位党政领导充分认识到此次考试的严肃性与重要性,给予高度重视和支持,共同做好监考人员选聘工作。   未尽事宜,请与研究生招生办公室联系,联系电话:88303658,联系人:寇  楠  段俊杰。 附件一: 西北大学2015年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监考人员岗位责任书 附件二: 西北大学201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监考申报汇总表                                     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二O一四年十二月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