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我校2015年陕西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中期检查答辩工作的通知

点击次数:1336 发布时间:2016-09-08

根据《关于开展“陕西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2013年延期项目结题验收和2015年立项项目中期检查工作的通知》(陕教高办〔2016〕4号),学校决定对我校2015年度立项的陕西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进行中期检查答辩。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答辩范围 此次中期检查项目为2015年陕西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立项的一般项目,重点项目由省教育厅集中开展中期检查。 二、答辩要求 项目负责人要围绕项目进展情况、项目建设所取得的成果及成效、项目经费使用情况和下阶段工作计划等方面制作答辩PPT进行汇报,时间不超过6分钟,专家提问4分钟。 三、答辩安排 答辩时间:9月12日(周一)上午10:00 答辩地点:长安校区文学院会议室(教学7号楼3层)   附件:2015年陕西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中期检查答辩安排

教务处

2016年9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