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长安校区教工公寓装修及有关事项的通知

点击次数:1287 发布时间:2015-03-05

长安校区教工公寓住户: 为了给广大教职工创建一个良好的生活、居住环境,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长安校区教工公寓住房交钥匙工作已基本结束,现仍有部分职工仍未办理领钥匙手续,请于2015年4月15日前办理领钥匙手续,逾期不办视为自动放弃,所交房款原款退回,不计利息。 二、根据学校2015年3月2日行政办公会议和园区管理要求,住房的集中装修日期截止于2015年8月31日,未装修的住户请尽快装修。   1、此后进行装修的住户,物业管理中心将依照有关规定严格实行噪音管制和施工时间管制,并由住户自行承担垃圾清运等相关费用;   2、客运电梯将禁止运送装修材料;   3、公寓区内路面不允许车辆进入; 为了共同营造良好的居住环境,保证教职工自身的权益,拥有一个更好的居住环境,请教职工严格按规定的装修截止日对所分配的公寓房进行装修。 特此通知。                                           西北大学                                    二〇一五年三月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