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6级本科生办理学生证的通知

点击次数:1293 发布时间:2016-08-29

各院(系): 2016级本科生的学生证即将办理,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各院(系)组织学生统一填写学生证。填写时需用蓝黑钢笔或碳素笔,内容要求真实、准确。需乘坐火车的同学,乘车区间一栏必须填写,否则视为放弃。 2.填写完毕后,请各院系认真把关,严格审查。 3.各院(系)于9月7日前将《学生购票优惠卡[学生信息]导入模板》电子版交学工部学生管理科。不提交《学生购票优惠卡[学生信息]导入模板》,将无法办理乘车优惠卡。 4.学工部工作人员将在规定时间到各院(系)办理学生证,请各院(系)做好各项办证准备工作。各院(系)具体办理时间安排如下: 9月9日: 上午:艺术学院、化工学院、生命科学学院; 下午:历史学院、文化遗产学院、物理学院、地质学系; 9月12日:上午:信息科学与技术学院(软件学院)、城市与环境学院; 下午:化学与材料科学学院、外国语学院; 9月13日:上午:经济管理学院、数学学院、公共管理学院; 下午:法学院、文学院、新闻传播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   学生工作部(处) 2016年8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