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参加第十届中国大学生年度人物评选活动的通知

点击次数:1583 发布时间:2015-03-02

各院系: 为了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引领作用,中宣部、教育部、团中央、人民日报社决定举办第十届中国大学生年度人物评选活动。现就我校组织推荐优秀学生参加评选活动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选对象 我校全日制普通在校中国籍学生(包括研究生、本科生、专科生)。 二、参选要求 1.参选人在热爱祖国、敬业奉献、勤奋学习、科技创新、志愿服务、热心助人、见义勇为、诚实守信、孝老爱亲、艰苦奋斗、自强不息等方面表现突出; 2.参选人事迹应主要集中在2014年; 3.曾受到党和国家及各有关部门各级各类表彰的优秀大学生也可参加评选。 三、报名事宜 1.报名时间   即日起至2015年3月9日。 2.报名材料 (1)报名表。包括150字个人事迹简介,要求简明扼要、事迹突出,所列荣誉须为省级(含省级)以上表彰。报名表需经院系学生工作领导小组核实,加盖院系公章。 (2)参选人事迹材料。以第三人称方式撰写材料,字数限1500字以内。 (3)请将报名材料纸质版、电子版交学生工作部(处)教育科王哲老师,联系电话:88308133。  报名表

学生工作部(处)

                                    2015年3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