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学费清缴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

点击次数:1403 发布时间:2014-12-12

各院、系、所及相关部门:         为进一步加强年度学生欠费清缴工作,根据《西北大学学费收缴管理工作暂行规定》(校发〔2009〕财字 4号),我处已将学生欠费数据进行统计下发给各有关单位,现就学费清缴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本次学生最新欠费数据截止至12月12日,是学生欠费催缴工作的基本数据。电子版欠费数据将发至各院系学费收缴工作专人联系邮箱,请注意查收。另外,各院、系也可通过财务查询系统查询学生欠费数据。 二、各院、系应高度重视和加强学生欠费清缴工作,由各院系学费收缴工作领导小组牵头,学费收缴工作专人负责联系,认真进行欠费核对和催缴,加强沟通和协调,降低欠费率,保证各院系年终评优考核工作顺利进行。财务处将继续按照文件规定进行表彰奖励。 三、关于生源地助学贷款、国家奖、助学金,我处按照有关规定,已经与学生处资助管理中心进行了抵扣学费工作。 四、请各院系切实按照有关规定,加强研究生学费和专业学位研究生的欠费催缴工作,督促学生于规定时间缴纳学费。 五、关于自助缴费设备的使用及分布     1、我校学生可持已有的各个银行银联卡,在交通银行网点通过自助设备进行缴费,缴费不收手续费。校园自助通交费,操作参照设备上方或下方“交通银行自助通交费流程”提示。缴费务必打印凭条,以此作为注册或领取收据的依据。     2、目前我校各校区自助设备分布如下:     长安校区:教学7号楼一层入口大厅、财务处办公室外、东门交行自助区内     太白校区:行政楼一层财务处办公室外、西门交行自助区内     桃园校区:教学区综合教学楼北侧交行ATM东         财务处联系电话:88308191 请各院系继续加强学费催缴工作,督促学生于12月25日前及时清缴欠费,确保学校事业经费收入,保障学校事业顺利发展。

财务处

      2014年 12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