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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报送博士后科研流动站设站二级单位领导小组及负责人名单的通知

点击次数:1409 发布时间:2019-12-16 07:11:14

为进一步规范和加强我校博士后管理工作,根据2016年11月14日公布实施的《西北大学博士后工作管理办法》(西大人[2016]90号)第七条规定,各博士后流动站设站二级单位应成立博士后工作领导小组,并指定一名负责人分管本单位博士后工作,同时指定一名工作人员作为联系人,具体承担本单位博士后的日常管理与服务工作。请各单位于2016年12月5日前将领导小组、负责人及联系人名单报人事处备案。(请在名单后附工作人员联系方式) 联系人:马婧 联系电话:88308225    

人事处

2016年11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