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报送单位资产管理负责人和资产管理员的通知
校内各单位:
为完善学校国有资产二级管理,落实资产管理责任制,推广“高校资产管理信息系统”应用,确保资产管理工作顺利开展,请各单位报送本单位资产管理负责人和资产管理员各一名,现将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1、
单位资产管理负责人。单位资产管理负责人原则上为行政第一责任人,负责审核本单位资产的登记入账、调拨、处置、组织本部门固定资产的验收、清查等工作。
2、单位资产管理员。单位资产管理员为所在单位固定资产管理的具体责任人,负责本单位资产的登记入账、调拨、处置和清查,参与固定资产验收等管理工作。各单位资产管理员应相对稳定,确需变动时,应由单位负责人批准,报国有资产管理科备案,并办理相应的交接手续。
3、报送要求。请填写《资产管理负责人及资产管理员信息表》(见附件),并加盖单位公章,于3月4日前送至资产设备管理处国有资产管理科,同时发送电子文档至邮箱:
zcc@nwu.edu.cn
同时,为方便资产管理人员工作交流,我处建立“西北大学资产管理”qq群,群号为250406352,欢迎加入。
联系方式:88303856 联系人:陈景平
附件:资产管理负责人及资产管理员信息表
资产设备管理处
2016年2月23日
附件:资产管理负责人及资产管理员信息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