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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6年度各类专业技术职务转正定级工作的安排意见

点击次数:1667 发布时间:2019-12-16 07:22:17

校内各单位: 根据《陕西省高等学校教师职务评审工作实施办法(试行)》(陕人发[2011]86号)和《西北大学教师职务评审暂行规定》(校发[2011]人字第18号)文件精神,现就做好我校2016年度各类专业技术职务转正定级工作安排如下: 一、范围 截止2016年底,参加新进校教工岗前培训考核合格,且符合各系列转正定级条件的新进校教工。 二、条件 (一)教师系列 1、助教职务 具备硕士学位,经半年见习考核,表明能胜任和履行助教职责,认定助教职务(任职时间从到校之日算起)。 2、讲师职务 具备博士学位,经3个月以上见习考核,表明能胜任和履行讲师职责,满足学校讲师职务任职资格相关条件,认定讲师职务(任职时间从到校之日算起)。 (二)思想政治教育教师、管理人员转正定级条件按照《西北大学思想政治教师职务评审暂行办法》和《西北大学管理人员专业技术职务评审暂行办法》执行。 (三)其他专业技术职务系列转正定级条件按照本系列上级部门的有关规定执行。 三、材料填报 (一)材料填写 请各单位及时通知本单位符合条件人员填写以下材料,具体情况如下: 1.2015年10月14日至2016年9月30日到校报、参加了2016年校内岗前培训、目前尚无任何专业技术职称且符合转正定级条件的人员填写《初聘专业技术职务呈报表》(附件1),《初聘专业技术职务呈报表》A4纸张双面打印,《初聘专业技术职务呈报表》中所填获奖、论文等情况均须所在单位对照原件进行属实性审核,若有特殊情况请同时报送情况说明。 2.《转正定级人员汇总表》(附件2)由单位按照《转正定级人员汇总表》所附填表说明要求统一填写,2015年10月14日至2016年9月30日到校报到的人员信息均需汇总到《转正定级人员汇总表》。《转正定级人员汇总表》A4单面打印。 (二)材料报送 1.请各单位将《转正定级人员汇总表》(附件2,电子版发送至jsk@nwu.edu.cn)及《初聘专业技术职务呈报表》(附件1)纸质版一份于1月10日前报送人事处教师科。 2.《西北大学新进校教师岗前培训随堂听课情况登记表》和《西北大学新进校教职工岗前培训考核意见表》请按照9月23日《关于开展我校2016年新进校教职工岗前培训活动的通知》要求按时报送教师发展中心。 四、相关要求 转正定级工作是学校加强青年教职工队伍建设重要措施之一,请各单位严格对表中所填写的内容认真审核,对在填表过程中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本年度认定资格,并在以后一年内不得再次申报认定。 联系电话:88308225 附件1.初聘专业技术职务呈报表 附件2.转正定级人员汇总表

人事处

2016年12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