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2015年留学人员科技活动项目择优资助申报工作的通知》(陕人社函〔2015〕10号)文件安排,2015年留学人员科技活动项目择优资助工作已经开始,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要求
项目申报工作要严把质量关,好中选优,要把项目资助与推动创新驱动和转型发展结合起来,与吸引和培养高层次人才结合起来。
申请资助经费的留学人员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一)在外留学或作访问学者一年以上,学有所成,新近回国工作;
(二)取得硕士以上学位或获得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三)独立主持申报项目的研究开发工作,有培养发展前途;
(四)年龄一般在四十五岁以下;
(五)申报项目属于领先水平,具有应用开发前景,可产生良好社会经济效益。
二、申报类别
按照《陕西省留学人员科技活动择优资助项目管理办法》(陕人社发〔2011〕2号)文件要求,资助项目分重点、优秀、启动三类。其中,重点项目主要资助留学回国人员从事国家重点攻关项目、重大技术改造项目、具有广泛应用前景的技术创新等项目;优秀项目主要资助留学回国人员主持省部级重点科技攻关或技术改造项目;启动项目主要资助新近回国或即将回国的留学人员,从事某一学科或技术领域的研究。申报重点和优秀项目的请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三、申报时间及注意事项
请各单位接到通知后,严格按照通知要求,组织推荐,每个单位原则上不超过1人,于1月15日前将单位推荐意见、《留学人员科技活动项目择优资助经费申请表》(见附件)等相关材料报送人事处教师科。
申报材料《申请表》纸质版一式三份(同时提交电子版),提供留学回国人员证明,申报重点和优秀项目须提供获得国家或省部级项目的证明材料;涉密项目请特别说明。
申报过程中有任何疑问请联系人事处教师科,联系电话:88308225。
附件:
2014版留学人员科技活动项目择优资助经费申请表
人事处
2015年1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