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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讲文明树新风”公益广告作品征集活动通知

点击次数:1482 发布时间:2019-12-16 04:00:35

日前,省委宣传部、省文明办、省网信办决定在全省开展“讲文明树新风”公益广告作品征集及评优活动。现将活动通知予以转发,请广大师生积极参加。

                                                 党委宣传部

                                             2014年9月16日

 

关于开展“讲文明树新风”公益广告作品征集及评优活动的通知

陕文明办〔2014〕17号

各市、杨凌示范区、韩城市委宣传部、文明办,省文明委各成员单位,省直有关部门,省级各主要媒体,省有关广告制作设计机构: 为进一步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继续运用发挥好“讲文明树新风”公益广告在大力培育和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方面的重要作用,省委宣传部、省文明办决定在全省开展“讲文明树新风”公益广告影像作品征集及评优活动。 一、活动目的 紧紧围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建设主题,按照媒体运作、社会参与,彰显人文、感知人性,做出特色、扩大影响的原则,发挥公益广告形象生动、覆盖面广、群众喜闻乐见的特点,面向全社会开展“讲文明树新风”公益广告创意作品征集活动,弘扬正风正气、歌颂人间真情、展示善行义举、激发奋斗热情、焕发创造精神,为“三个陕西”建设凝心聚力,营造良好社会文明氛围。 二、主题内容 “讲文明树新风”公益广告创作制作,要坚持正确导向,突出思想道德内涵,丰富表现形式,着力凝聚思想共识、汇集精神力量,增强传播力和感染力,提升人们的精神境界。坚持把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作为根本任务,贯穿于公益广告宣传全过程,体现到作品创意设计、制作表现之中。围绕宣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和“中国梦”的宣传教育,阐释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民主政治、先进文化、和谐社会、生态文明的深刻内涵和重大意义,引导人们坚定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围绕阐释传播“三个倡导”24个字,制作展示“我们的价值观”主题公益广告,大力宣传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基本内容、主要内涵、实践要求,推动全社会广泛认同和自觉践行。 1.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中华文化蕴育了中华民族宝贵精神品格,培育了中国人民的崇高价值追求。要深入挖掘和阐发中华优秀传统文化讲仁爱、重民本、守诚信、崇正义、尚和合、求大同的时代价值,引导人们自觉践行中华美德,传承中华文化。 2.弘扬雷锋精神。倡导助人为乐、团结友善的价值追求,引导积极投身学雷锋志愿服务,推动学雷锋志愿服务制度化常态化。 3.加强诚信教育。倡导诚实守信社会风尚,引导人们讲诚实、重信用、守承诺,树立守信光荣、失信可耻的价值观念。 4.培育勤劳节俭观念。倡导继承发扬中华民族吃苦耐劳、戒奢克俭的优良传统,倡导节粮、节水、节电、节约钱物,鞭挞好逸恶劳、铺张浪费、豪华奢靡之风。 5.传承孝道和敬老风尚。弘扬中华孝道,宣传好家风、好家训,引导人们养成孝敬父母长辈、敬老助老的良好品质。 6.倡导文明旅游。引导人们摒弃旅游中的陋习,践行文明礼仪,遵守道德规范,树立“文明古国、礼仪之邦”的良好形象。 7.宣传保护生态环境。引导人们尊重自然、支持和参与环保活动,建设美丽中国。 8.树立社会主义法制观念。普及法律知识,增强全社会学法守法用法意识。 9.促进“三个陕西”建设。创作能够体现富有陕西元素、陕西文化、陕西情感、陕西故事的作品。 10.宣传道德模范、“中国好人榜”上榜好人、劳动模范等先进典型人物。典型示范引领,贴近生活,深入人心,把“讲文明树新风”主题生活化、具体化、大众化,不断增强公益广告宣传的针对性、实效性和艺术表现力。 三、组织机构 主办:中共陕西省委宣传部、省文明办、省网信办、省工商局 协办:陕西日报传媒集团、陕西广播电视台、西部网、移动陕西公司、省广告协会 四、组织形式 “讲文明树新风”公益广告征集活动,依托省上四个公益广告制作中心全年常态开展,每年安排集中征集期。省文明办总体协调组织各项活动,各市文明办负责本地区的具体活动组织,省广播电视台、陕西日报传媒集团、西部网、移动陕西公司等四个省级制作中心分别主要负责广播和影视类(含微电影)、平面类、网络类及手机类相关作品征集活动的组织。 五、实施步骤 1.宣传发动(5月-6月)。省文明办牵头,组织召开协调会,省直有关部门和相关单位、省级主要媒体负责人参加,统筹部署、明确分工。随后组织省内各媒体、网站持续发布活动征集启事,时间不少于2周,广泛宣传和动员。同时,大力欢迎热心公益的企业为活动冠名支持,鼓励对获奖作品的襄赞。形成全省上下、社会各界关心、参与、支持活动的浓厚氛围。 2.集中征集(7月-10月上旬)。每年4月-8月为集中征集期,省级4个公益广告制作中心负责具体组织实施,结合实际,下发活动方案,并做好作品的收发、登记、整理,省市主要媒体积极配合,确保活动持续升温,取得良好的宣传效应。 3.遴选上报(10月下旬)。各市文明办负责本地优秀作品的征集、遴选,选送优秀作品最少限额为:平面类2件、广播类1件、影视类2件、网络类1件、手机类1件。省级4个制作中心按比例遴选优秀作品上报。各地、各单位自留底稿以备修改。 4.组织评选(11月-12月)。省文明办牵头组织成立由部门领导、专家、学者、先进典型人物组成的评委专家组。分别对遴选上报的公益广告作品进行评审。对初评入围作品,组织省级新闻媒体进行展播及公众投票评选活动。最后根据群众投票情况和专家意见综合评定奖项,对优秀作品予以表彰奖励。各类别分设一、二、三等奖及优秀奖,其中: 平面类、文字类、网络类、手机类、广播类,每类分别设: 一等奖:2名,奖金:5000元 二等奖:5名,奖金:3000元 三等奖:10名,奖金:2000元 优秀奖: 若干, 奖金:500元 视频类(含动画、交互): 一等奖:2名,奖金:5万元 二等奖:5名,奖金:1万元 三等奖:10名,奖金:5000元 优秀奖:若干,奖金 3000元 以上作品,均颁发获奖证书,如入选全国作品精品库,在全国范围内产生广泛影响,省文明办将予以重奖。所有获奖作品对所推荐地区或单位在年度文明创建中分别予以加分。 六、活动要求 1.参赛对象:以个人和团体名义参赛均可,面向社会公开征集。 2.作品要求:要紧紧围绕主题内容,创意独特,构思精巧,表现新颖,体现思想性、艺术性、时代性、通俗性。 3.版权要求:作品必须为原创,且未在国内外公开发表过,因抄袭和剽窃他人作品发生知识产权或版权纠纷等,由投稿者承担法律后果;主办方可对征集作品进行非商业性再创作,获奖作品版权属于活动主办方,并不再支付报酬。 4.对于好的创意及文案,因受拍摄制作资金不足、条件受限等原因,也可以直接与省级制作中心联系,共同商定完成作品的创作制作。 七、投稿须知 作品具体要求见附件,活动通联方式如下: 省文明办: 李 进 电话:029-85582606 电子邮箱: 799107950@qq.com 省广播电视台:郭雯、王笑涵 电话:029-85339472 85259399 电子邮箱:sxgyggds@163.com 陕西日报:徐 超 电话:029-82267456 电子邮箱: 709346325@qq.com 西 部 网:张宗辉 电话:029-85257538-128 电子邮箱: 329991602@qq.com 移动陕西公司:朱凤 电话13991230000-7323 电子邮箱: sxgygg@139.com 详情请登录陕西文明网:http://shx.wenming.cn/ 附件: 1.报送作品要求 2.作品登记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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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6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