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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拨付高等学校哲学社会科学繁荣计划专项资金2016年度项目经费(第二批)的通知

点击次数:1488 发布时间:2019-12-16 07:16:34

各相关单位: 根据教育部社科司相关文件(教社科司函〔2016〕226号)要求,高等学校哲学社会科学繁荣计划专项资金2016年度项目经费(第二批)已下达我校,为确保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项目顺利开展,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人文社科重点研究基地建设经费 2016年度各重点研究基地建设经费,按审核通过的年度预算拨付(拨款通知详见“教社科司函〔2016〕238号”)。 二、一般项目研究经费 1.2016年度一般项目中的规划基金项目、青年基金项目、西部和边疆地区项目、新疆项目、西藏项目,按年度预算拨款(立项通知详见教社科司函〔2016〕135号)。 2.2015年立项的一般项目,按立项批准经费的20%拨付二期经费(中检通过后再行拨付20%); 3.2016年4-8月通过结项审核的历年一般项目,拨付剩余10%经费(结项通知详见“教社科司函〔2016〕130号”“教社科司函〔2016〕199号”,2016年4-8月一般项目结项拨款一览表); 三、专项任务项目研究经费 1.2016年批准立项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研究专项,按批准经费全额拨款(立项通知详见教社科司函〔2016〕135号); 2.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专项:(1)2016年批准立项的一类课题按年度预算拨款,其余课题全额拨款(立项通知详见教社科司函〔2016〕135号);(2)通过结项审核的一类课题,拨付剩余经费; 3.2016年批准立项的工程科技人才培养研究专项,按年度预算拨款(立项通知详见教社科司函〔2016〕135号); 4.教育廉政理论研究专项:(1)2016年批准立项的项目,按年度预算拨款(立项通知详见教社科司函〔2016〕135号);(2)通过结项审核的项目,拨付剩余经费; 5.科研诚信和学风建设专项:(1)通过中检审核的项目,二期按立项经费的30%拨款;(2)通过结项审核的项目,拨付剩余经费。 四、示范马克思主义学院和优秀教学科研团队建设项目经费 2016年立项的高校示范马克思主义学院和优秀教学科研团队建设项目,按年度预算拨款(立项通知详见教社科司函〔2016〕135号)。 五、后期资助项目研究经费 2016年立项的后期资助项目,按年度预算拨款(立项通知详见教社科司函〔2016〕144号)。 六、其他经费 1.教育部社会科学委员会各学部2016年度工作经费。 2.高校智库专刊成果录用奖励经费。 3.2016年有关专家项目评审费。   请项目负责人及时登陆财务系统进行查询核对。未尽事宜,请您及时与社科处联系。 联系电话:88308194  

附件:

1、西北大学2016年高等学校哲学社会科学繁荣计划专项资金划拨情况一览表

2、《高等学校哲学社会科学繁荣计划专项资金管理办法》

社科处

2016年12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