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邓小平理论与社会主义公有制的新发展

点击次数:1856 发布时间:2019-12-31 23:10:50

邓小平理论与社会主义公有制的新发展

范王榜

 

邓小平同志对生产资料公有制是社会主义经济制度的基本内容的分析。总结我国建国以来社会主义经济建设的经验和教训,分析现阶段我国的基本国情,邓小平认为,处于初级阶段的社会主义所有制结构只能是以公有制为主体,多种经济成分的长期并存共同发展。为了坚持公有制在社会主义经济关系中的主体地位,并发挥它在整个国民经济中的主导作用,邓小平还从理论上阐明了公有制与商品经济的关系、与市场经济体制的兼容性;结合我国经济体制改革中亟待解决的问题,对公有制在现实经济中的实现形式作了探索;强调选择承包制、租赁制、股份制等作为社会主义公有制的实现形式,是有利于社会主义社会生产力发展的,是有利于巩固和发展社会主义公有制的,也是有利于提现劳动者共同占有生产资料的社会主义基本要求的,也是十六大关于公有制理论发展的基础。

改革开放以来,面对个体、私营与外资等非公企业蓬勃发展,而大批国有企业却处境越来越难这一现实,社会上生发出两种截然不同的观点:一种观点认为,公有与非公有经济的此消彼长,完全是“非公企业挖公有制经济墙脚”的结果;另一种观点则认为,此消彼长是市场经济发展的必然结果,从而公有特别是国有企业“最后必须退出历史舞台”。应该说,党的十六大报告是对这两种片面观点的明确否定。

在中共十六大报告中,强调了两个毫不动摇:

一是“必须毫不动摇地巩固和发展公有制经济”。“必须毫不动摇”,反映了中央对巩固与发展公有制经济的坚定信心。报告特别注目于发展和壮大国有经济问题,强调要发挥国有经济对整个国民经济的控制力作用;认为国有经济对发挥社会主义制度的优越性,增强我国的经济实力、国防实力和民族凝聚力,具有关键性的作用。这就明确点到了国有经济的发展与强大,不仅仅是一个经济问题,而且是关系到国防实力与民族凝聚力,关系到改革的社会主义方向与社会主义制度优越性发挥的关键性问题。正是在这一认识的基础上,十六大报告重提“国有企业是我国国民经济的支柱”这一观点。这对那种竭力想否定国有企业,认为国有经济是腐败与落后的根源,并想以否定国有企业来否定国有经济地位的观点是一种否定。

二是“必须毫不动摇地鼓励、支持和引导非公有制经济发展”。

再一次明确“个体、私营等各种形式的非公有制经济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正如新的党章中所说,“我国正处于并长期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从而为了充分调动社会各方面的积极性,为了加快我国生产力发展,非公经济在我国大有充分发展的余地。在这里,我们一要充分认识到,无论是农村还是城市,无论是小城市还是大城市,既使是上海这样的大城市,都有非公经济发展的充分余地;二是在行业上要积极拓宽非公经济进入领域,包括在金融领域应该给民间资本以一席之地;三是要强调内外资一视同仁,既要给外资企业以相应的国民待遇,更应该给内资企业以外资企业的同等待遇。许多人一直想不通,积极吸引外资,给予充分优惠,当然十分必要,可为什么却对内资一直有各种限制呢?当然,认识与事物都有一个发展过程。而如今,应该是到了对内资积极开放的时候了。这是十六大的基本精神,也是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加速发展社会生产力的客观要求。

一方面是毫不动摇地巩固和发展公有制经济,另一方面是毫不动摇地鼓励和支持非公经济的发展,那么两者之间是不是会存在一定矛盾呢?人们在日常中常常议论到:改革开放20余年来,在总量结构上公有经济与非公经济间此消彼长的情况十分明显;大量优势资源,特别是优秀人才,不断地从公有企业流向非公企业,使人心痛。有人说,当今中国的市场经济,是“公有制经济与非公有制经济的争夺战”。尽管这些议论多有点似是而非,但确也透出了公有经济与非公有经济竞争中的一些现实矛盾。

十六大报告的一个重要特点,是既不违避、更不拘泥于公有与非公有经济之间的现实矛盾,而是高屋建瓴地提出了“统一于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中”这一重要命题。这是一个发展的观点,即在中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过程中,在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持续增长中,无论是公有制还是非公有制经济,都有他们的用武之地,大有其充分发展的巨大空间。中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前景广阔,而且面向的是世界市场,能为公有与非公有经济的发展提供无限广阔的市场空间,从而绝不应该出现公有经济与非公有经济间简单的此消彼长的消极格局。至于20余年来我国经济总量结构上公有与非公有经济的此消彼长,那既是因为从无到有恢复与发展非公经济是我国的基本国策,从而必然要占有一定的总量比例,更是由于国有企业改革严重滞后、不进则退这一非正常的原因所起。发展是硬道理,在现代化建设的发展过程中,许多矛盾,包括公有制与非公有制经济之间可能产生的一些具体矛盾,也都能迎刃而解。

在中国现代化建设发展进程中,各类经济形式都能找到其充分发展的巨大空间,但是这不等于说发展能坐等而来。特别是对国有企业来说,如果不深化改革、不强壮自身,不尽快摆脱因改革严重滞后而陷身的困境,那么任何好的机会都只能擦身而过。20余年的教训太深刻了,非公企业从改革初的资源劣势转变为如今的资源优势,大批国有企业却从原来的资源优势沦为资源劣势,原因只能是改革的不到位。如今,甚至是一些已经完成现代企业制度改革、包括有些上市公司,都因在重大发展与人事方面缺乏自主权而严重制约了企业的开拓与发展。所以为了发展和壮大国有经济,发挥国有经济对国民经济的控制力的作用,深化与完善国有企业改革已成为当务之急。十六大报告对改革与发展国有经济问题,提出了许多可行的指导性的意见,都是至理名言。

建立和完善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是最终突破“政企分离”这一国有企业改革难点的关键所在。国有企业自主权迟迟不能完全确立,国有经济改革长期滞后,根子都在政企分离不彻底上。没有自主权的企业就难有市场竞争的活力,这个道理尽管大家都能明白,但是政府有关管理部门往往又担心放手后的国有企业会出现失控。而一旦建立起国有资产管理部门,承担起对国有企业资产管理的职责,现有的任何政府行政管理部门,就再也没有直接插手企业经营管理活动的任何理由了。正像任何类型企业的资产所有者那样,国有资产管理部门对国有企业履行的仅仅是资产管理者的权益与职责,而不会去干预企业法人的经营管理与自主权。如果说在以往的一些日子里,有关国有资产管理体制建设是一直没有到位,而且还有过一段曲折,那么中共十六大则明确提出“改革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是深化经济体制改革的重大任务”。而且是第一次提出“国家要制订法律法规,建立中央政府和地方政府分别代表国家履行出资人职责,享有所有者权益,权利、义务和责任相统一,管资产和管人、管事相结合的国有资产管理体制”。这也是第一次在政策和法律层面上肯定国有资产产权在中央政府与地方政府之间的划分,明确了中央与地方国有资产管理机构拥有管资产、管人与管事相统一的绝对权威,从而为政资分开,也是为政企分离提供了现实的政策依据。事实上,我们的国有企业,无论是独资的还是控股公司,只要有完整的法人治理结构,只要能拥有作为市场经济主体的充分权利,其市场的竞争力绝不会逊于其他类型的企业。

十六大报告无论是对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改革还是对调整布局和结构,包括深化国有企业体制改革,积极发展以股份制为代表的混合所有制经济等,都提出了很多富于创新的且是可行的指导性意见。只要国有企业改革到位,市场经济中的自主权充分确立,企业就能自行把握社会经济发展中的各种机遇,按照市场规律去设定自己的发展目标,去谋划自己的运作方式。此时,所有企业,不管公有还是非公有企业,相互间存在的只能是一种市场竞争关系。坚持和深化国有企业改革,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必能形成公有与非公有企业有序竞争、共同发展的良好格局。

确立以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的这一基本经济制度,是马克思主义在中国改革开放实践中的重大创新。这一制度创新始终高扬马克思主义的主旋律。中国正在创造一种以公有制为主体的经济结构与市场经济相结合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模式,一种前无古人的重大创新,并将对人类文明作出重大贡献。

中共十六大报告中提到,必须毫不动摇地巩固和发展公有制经济。这里讲的公有制经济,是具有新的认识、富有新的含义的公有制经济。

传统体制下的公有制是由全民所有制与集体所有制两个部分组成。但是长期以来,全民所有制始终是处于名实不符的状况之中。全民所有制,按理说应由全国人民所共有,但是在农村集体所有制同时存在的条件下,全民产权实际上主要是与城市居民相结合,广大农民却不能进入全民企业工作而游离于全民资产之外;而且当时也难有统一的全民所有制财产,大量全民财产实际上是处于地区与部门分割之中。

公有制特别是全民所有制的实际情况,社会主义初级阶段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新发展,使我们开始对公有制特别是全民所有制进行重新审视与重新发展。严格意义上的全民所有制,应该是整个社会的全体人民占有整个社会的全部生产资料,但是现阶段或者说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中国,远没有达到社会发展的这个水平。在传统计划经济时期尚有集体经济与全民所有制共存,在改革开放的历史时期,更有各种非公经济与之共存,从而这样的全民所有制不如称之为国有经济比较科学。过去国有经济的称呼也有,但那仅仅是作为全民所有制经济的表现形式,即在国家存在的条件下全民所有制的表现形式。如今国家所有制在党的十六大报告中,已经成为独立的经济形式,这是理论上的一个创新。

国有制或者原来所说的全民所有制探索中的一个最大创新,是认识到国有制或者说全民所有制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不完善。这个不完善,不仅是指大批非国有经济存在而对它发生的制约,更是因为国有制或全民所有制本身的不纯粹,这主要是指国有制或全民所有制内部存在着所有权与经营权的分离,更透切地说是全民不全,或者说在国有制或全民所有制内部存在着一定的企业集体所有制的因素。这也是与市场经济的改革导向有关。在市场经济环境中,一切企业,不论是公有还是非公有企业,都只能是市场经济的基础与主体。市场经济,说到底就是大批自主企业互相运作的过程与结果。1984年,中共十三届三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经济体制改革的决定》已经明确指出,国有企业改革的目标,就是塑造成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自我制约、自我发展的市场经济的自主主体。1993年推出的现代企业制度改革方案,要求国有企业建立自主的法人治理结构,也是为了塑造国有企业作为市场经济主体的自主地位。问题是国有企业改革长期没有到位,从而面对个体、私营等非公企业从无到有,在市场经济环境中如鱼得水、蓬勃发展,而我们的国有企业却大批丧失原有优势,而渐渐陷于困境,这不能不是一个极其沉痛的教训。但与此同时,却有上海宝钢、四川长虹等一批国有企业,经改革而取得了辉煌的发展业绩,究其主要原因,也是企业自主权的基本到位(尽管多是在特殊条件下取得的),并在此基础上取得了经营、管理、技术等方面的创新与发展。可见,在市场经济环境中,尊重国有企业的自主权与利益,是客观的必然和要求。也正由此,不管你把它叫作经营权也好,企业利益也好,企业集体所有制因素也好,都是说企业在国家所有制的权利中必须有一定的权利分割。国家所有制的不纯粹,或者说国有企业的这个权利分割,正是在公有制环境中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存在的客观基础,也是社会主义公有制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中的重要动力源。

今后的国有资产,将由中央政府与地方政府分别代表国家履行出资人职责,这无疑也是对国有制的一种新认识。在20世纪50年代初,有一批被称为“地方国营”的小型企业,不过没过多少时间,“地方国营”之说消失了,全民财产全归大一统国家或者说中央所有,以与高度集权的中央计划经济体制相适应。而十六大报告中明确提出国家所有的两级分割,是对改革开放现实的客观承认。长期以来,用地方财政或者地方政府筹资兴建的一些工程与企业项目,如果也作为中央或者说全国国有而平调出去,那必会降低地方发展区域经济的积极性。而对国家所有制的两级划分,无疑对调动地方的积极性,推动地方经济的发展,能起到极大的促进作用。

在新的历史条件下,国家所有制或者说国有经济是一种中央与地方政府两级所有、并含有相当程度企业权益的国家所有制,是一种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相适应的国家所有制。

在集体所有制方面,传统的“一大二公”、“政社合一”

的人民公社集体所有制,已经成为历史。以家庭联产承包制为基础的农村集体所有制,严格地说早已是一种集体成分不多的不完善的集体所有制。在此基础上发展起来的双层经营,即在家庭联产经营层次上组织起来的农业技术、物资供应、农产品销售等方面联合组织或者说新型的合作社,才称得上是完善意义上的合作组织。但这一层次上的合作组织现实是并不普遍,恰恰是非公企业在这一层次经营上相当活跃。

在乡镇集体企业方面,“苏南模式”曾经是乡镇企业发展的一大典型,尽管有乡镇政府因素参与期间,但总体上是乡镇大范围内的居民的集体所有。1995年以后,随着股份合作制的推出,大批集体所有制的乡镇企业发生了重组。江苏等地除了一部分上规模的企业仍由乡镇控股以外,多数乡镇企业实际上已由原来的经营者等个人控股。股份合作制作为当前乡镇企业的一种重要形式,实际上已是具有一定集体所有制因素的混合所有制经济形式了。

在农村,还有如华西村、南街村等比较坚持传统集体经济模式的地方,并也取得了经济的长足进步与出色发展,但这只能是一些特例,并且也是不断适应市场经济外部环境的一些特例。

在城市的改革与发展中,也出现了一批由个体劳动者重新组织起来的合作组织。

可以说,无论是国有制还是集体与合作制经济,都不是处在纯粹的形态,而是从内容到形式,都出现了多方面的变化。(本文获得西北大学纪念邓小平诞辰100周年理论研讨会征文教工组二等奖,作者为经济管理学院教师)

 

(编辑:田明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