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北大学关于开展2017年度本科教育质量提升计划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点击次数:1321 发布时间:2017-06-23

各院(系)及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中省有关文件精神,全面落实《西北大学本科教育质量提升计划》(党发〔2016〕28号),实现“一流本科教育”目标,进一步深化教学改革,创新人才培养机制,提高本科教学质量,学校决定启动“西北大学2017年度本科教育质量提升计划”项目立项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一)紧扣高等教育发展趋势 教育教学改革项目是大学教学的创新探索,具有重要的引领与示范作用。项目研究应面向社会发展对人才培养的需求,与高等教育的发展密切结合,尤其是要围绕国家中长期教育规划纲要和“双一流”建设,关注创新人才培养、工程教育认证、新工科建设、创新创业教育等热点问题。 (二)重视项目的设计与培育 教育教学改革项目是重大教学成果的生长点与突破口,要尊重教育规律,突出问题导向,加强项目的整体规划与设计,制定切实可行的教育教学成果生成路线。鼓励跨专业、跨院系(单位)联合申报教改研究项目。 (三)坚持面向教学一线教师 鼓励与支持一线教师,尤其是中青年教师开展教育教学研究,通过“实践-理论-再实践”的过程,不断更新教育观念,改进教学方式与方法,形成教学质量提升的良性机制与氛围。 二、申报范围 (一)2017年度本科教育质量提升计划主要包括教学研究与成果培育项目、课程建设与信息应用项目、名师引领与教学能力提升项目等三类项目的申报和建设工作。立项范围和具体要求参照《西北大学2017年度本科教育质量提升计划项目申报指南》(附件)。 (二)此次项目申报按照单位初评推荐、专家评审、学校公示的程序,遴选出一批选题较好、设计质量高、对我校本科教学工作具有较强创新性和示范作用的教学改革与建设项目。今后省级与国家级教学项目的推荐,原则上从校级教学项目产生。 (三)未完成“十二五”教改项目结题工作的项目主持人原则上不再进行此次项目申报。本科教育质量提升计划各类项目建设周期为:教学研究与成果培育项目一般为2年;课程建设与信息应用项目建设时间原则上不超过1年,最多不超过2年;名师引领与教学能力提升项目为2年。 (四)此次立项项目实行主持人负责制,日常管理由所在单位负责,学校主管部门对项目建设情况进行跟踪管理,实行年度进展报告、中期检查、结题验收制度。项目资助经费的使用严格按照学校教学项目经费管理有关规定执行。 三、工作安排 (一)各单位要高度重视,结合本通知精神,切实做好建设规划,制定相关工作办法,高质量完成推荐和申报工作;同时根据《申报指南》中各建设项目的具体要求,报送本单位推荐项目汇总表(按类别)、项目申请书和文件要求的相关附件材料(一式三份),并将电子版材料发送至jxke@nwu.edu.cn。每个项目申报材料用厚牛皮纸袋装好,并在纸袋外贴上项目申请书封面复印件。 申报截止日期为2017 年9 月26日(星期二),逾期不予受理。 (二)经职能部门资格审查后,学校将组织专家委员会对各单位推荐项目进行评审,评审专家与项目主持人实行回避制,并将评选出的拟立项项目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期满,由学校发文公布立项项目名单。 此次项目申报工作是深入推进我校本科教学改革的一项重要举措,各单位要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进一步整合各项改革成果,加强项目集成与创新,统筹规划,精心组织,按照相关要求和申报条件,鼓励教师积极申报,推出一批基础好,潜力足,受益面广的项目,为提高本科教学质量,提升人才培养水平发挥积极地推动作用。 联系人:倪小勇、李学骞 029-88308182   附件:西北大学2017年度本科教育质量提升计划项目申报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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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7年6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