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长安校区教工公寓办理2016-2017采暖季供热登记的通知

点击次数:1248 发布时间:2016-10-08

尊敬的住户: 您好,2016-2017采暖季供热登记手续从2016年10月10日开始办理,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1.办理范围:长安校区教工公寓9-29号楼住户。 2.办理时限:2016年10月10日—24日,上午8:00—11:30,下午2:00—5:00(周日休息) 3.办理地点:长安校区教工公寓区综合服务大厅(教工公寓西门内北侧、20号楼西侧) 4.办理需携带证件: (1)住户本人携带有效身份证件原件; (2)代办人需提供住户身份证复印件一份、 代办人身份证原件 及复印件一份、授权委托书。 5.注意事项; (1)上个采暖季还没有缴费的住户请及时到长安校区教工公寓区综合服务大厅缴费; (2)申请供暖用户开始正式供暖起计供暖费用,对没有申请供暖用户的阀门进行关闭; (3)由于使用暖气登记信息要报长安热力公司备案开通,请考虑好是否使用,对登记使用户信息上报长安热力公司后无法再更改。过期不予登记。 6.咨询电话:883086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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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10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