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2014年度本科教学成果进行奖励的通知

点击次数:1450 发布时间:2015-01-19

各院、系、所及有关单位: 根据教育部和陕西省教育厅有关文件精神,按照《西北大学关于加强教师队伍建设的若干意见》(校发[1999]人字第70号)规定,学校决定对2014年度本科教学成果予以奖励,合计奖励金额为23万元(具体奖励名单见附件)。   附件:西北大学2014年度本科教学成果奖励名单  

教务处

人事处

二○一五年一月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