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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全省宣传思想文化系统“四个一批”人才推荐工作的通知

点击次数:1216 发布时间:2019-12-16 08:23:58

各单位:

为加强全省宣传思想文化系统高层次人才队伍建设,省委宣传部下发了《关于开展全省宣传思想文化系统“四个一批”人才评选工作的通知》,对全省宣传思想文化系统“四个一批”理论、新闻、出版、文艺、经营管理、专门技术六个界别人才推荐选拔工作作出安排。近期,省委高教工委下发通知,要求各高校积极推荐符合条件的“四个一批”人选。现将我校推荐工作事宜通知如下:

一、推荐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群众公认、公开公平、好中选优的原则,真正把德才素质好、发展潜力大、业绩突出的人才推荐出来。坚持注重基层一线的原则,选拔重点向活跃在一线的专业人才倾斜,为扎根基层、默默奉献、业绩突出的专业人才提供成长平台。

二、推荐方式和时间安排

采取个人向所在党委(直属党支部)申报和校内各党委(直属党支部)推荐相结合的方式。校内各党委(直属党支部)根据推荐人选基本条件(见下文)和入选条件(附件1)进行初选,825日前向校党委宣传部报送推荐人选推荐表(附件2)、推荐简表(附件3)和支撑材料。校党委宣传部、人事处、社科处、高层次人才项目办公室将组织校内评选。由学校确定我校推荐人选,在校内进行公示后,于92日前报送省委高教工委。

三、基本条件

政治坚定。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坚持社会主义先进文化方向,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与中央和省委保持一致。

品德优良。忠诚党的宣传思想文化事业,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宣传思想文化工作纪律,具有良好职业操守。

业务精湛。具有强烈事业心和责任感,学风严谨,具有较高的学术造诣和专业技术水平,在本专业领域有较大影响。

业绩突出。工作实绩突出,对我省宣传文化事业和文化产业的繁荣发展做出突出贡献,受到省级以上表彰奖励。密切联系、服务基层,对基层发挥过重要的帮扶和示范作用。

推荐人选的年龄不超过50周岁(年龄计算时间至201711日,即196711日之后出生。)

具体界别标准见附件。


联系人:史 

  话:88308357  15109205101

  箱:shitao@nwu.edu.cn


附件1:陕西省宣传思想文化系统“四个一批”人才入选条件.doc

附件2:陕西省宣传思想文化系统“四个一批”人才推荐表.doc

附件3:陕西省宣传思想文化系统“四个一批”人才推荐简表.doc


党委宣传部

人事处

社科处

高层次人才项目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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