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系):
为进一步做好学生日常教育管理工作,确保学生的人身和财产安全,维护学校和谐稳定,现就近期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加强学生安全教育。加强对学生的人身财产安全教育,切实提高学生的安全意识、法制观念、自护自救能力,不断增强学生的安全意识和应对紧急情况的能力。如遇雾霾天气暂停早操早读,减少室外活动。
提醒学生:雾霾天气尽量减少外出,做好个人防护,注意饮食起居。外出注意交通安全,不搭乘存在安全隐患的交通工具,注意人身和随身财物安全。
2.关注学生心理健康。要关爱学生的身心健康,引导学生特别是心理压力过大的学生合理安排自己的学习生活,做到劳逸结合、张弛有度;要重点关注家庭经济困难、感情出现问题、人际交往有障碍、家庭有变故、学习和就业压力大、身体有疾患的学生的学习和生活,引导他们做好自我调适。充分发挥心理健康教育四级网络体系的作用,特别发挥好班级心理委员和宿舍舍长的职能,对于有心理问题的学生,要做到早发现、早预防、早救助,并及时与学生家长联系。
3.加强学生日常管理。各院系学生工作干部要深入学生,关心他们的学习和生活,掌握学生思想动态。要经常深入学生宿舍开展宿舍安全隐患、卫生及学风状况检查,引导学生养成良好的学习、生活习惯,营造宿舍的良好氛围;教育学生要自觉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晚上按时归宿就寝;任何学生不得以任何名义在校外租住民房,对于因特殊原因已办过手续的在外居住学生强调注意取暖及人身财产安全。
4.全面开展学生稳定安全教育和稳定安全隐患排查,深入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对广大学生反映强烈的热点难点问题能解决的要及时解决,暂时无法解决的要及时与相关部门联系,做好疏导工作。
5.严格执行学生管理相关制度和学生工作相关制度,特别是离校去向登记、请销假、学生工作干部入住学生公寓等制度,做好相关记录;同时要进一步完善稳定安全应急预案,做到有问题及时发现、及时处理、及时上报。
6.认真做好值班和信息报送工作。落实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值班人员要认真履行值班职责,做好值班记录。保持通讯工具24小时畅通,学生工作干部离开西安时,应向主管领导请假备案。
学生工作部(处)
2015年12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