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主办单位:西北大学体育运动委员会
二、承办单位:体育教研部、校团委
三、协办单位:西北大学学生会体育部、 西北大学羽毛球协会
四、竞赛日期及地点
1.比赛日期及时间
2017年5月15日(星期一)至5月26日(星期六),周一至周五18:00。
2.比赛地点
西北大学长安校区、太白校区羽毛球场
五、竞赛办法
1.参赛队数:以院系为单位,各院系限报一队。
2.参赛资格:凡本校在籍学生(不包括进修班、短训班、夜大学
生以及体育特招学生),经校医院检查身体健康者均可报名参加。
3.参赛人数:每队领队一名,队长一名,队员(含队长)10人,其中男、女生各5名(各单位最多可以报2名研究生)。
六、比赛赛制
1.第一阶段(初赛)
时间:2017年5月15日(星期一)至5月23日(星期二)。
长安校区:11个学院抽签,随机分成A、B组(抽中1、2、3、4、5、6在A组,7、8、9、10、11在B组),每组进行循环赛决出组内前两名,进入四强赛。
太白校区:7个学院抽签,随机分成A、B组(抽中1、2、3、4在A组,5、6、7在B组),分组进行循环赛,各小组前两名出线,进入下一阶段比赛。
2.第二阶段(复赛)
时间:2017年5月24日(星期四)
(A1—B2、B1—A2/C1—D2、C2—D1)
A1B2胜队—B1A2胜队(南区1、2名);
A1B2负队—B1A2负队(南区3、4名)。
C1D2胜队—D1C2胜队(北区1、2名);
C1D2负队—D1C2负队(北区3、4名)。
3.第三阶段(决赛)
时间:2017年5月27日(星期六)
南区第2—北区第1
南区第1—北区第2
南区第2北区第1负队—南区第1北区第2负队(第三、四名)
南区第2北区第1胜队—南区第1北区第2胜队(第一、二名)
七、录取名次和奖励
本次比赛录取前三名院系,并给予奖励。
八、注意事项
1.竞赛规则:采用中国羽球协会最新审定的《羽毛球竞赛规则》。
2.比赛方法:比赛分为三个阶段进行:第一阶段比赛采取分组单循环赛制,按胜负场排出小组名次。胜负场数相同时,根据胜负关系、净胜局、净胜分再决定出线权;第二阶段为淘汰赛,A、B两组前两名交叉比赛、C、D两组前两名交叉比赛,决出长安校区和太白小区前两名;第三阶段长安、太白小区交叉比赛,决出一至四名。
3.比赛为混合团体赛,每局21分制,五场三胜,运动员不可兼项。
(1)第一阶段出场顺序为:男双、女双、混双、女单、男单
(分三块场地同时进行)。
(2)第二、三阶段出场顺序为:前三场打完,若要进行下一场比赛,以前三场总场分负方选择下一场的比赛项目。在比赛中严格按照出场顺序经行比赛如遇特殊情况参照裁判长意见。
4.服装要求:运动员必须身着本院系的比赛服,球拍、运动鞋(自备),无运动服者一律不得上场比赛。
5.比赛用球各院系自带,由主裁判员决定使用比赛用球。
6.各参赛队需提前15分钟到场,以便安排场地和比赛的正常进行,领队带领队员到检录处检录,检录时,队员需携带学生证检录(无学生证不得上场)。
7.比赛过程中,出现擅自更换球员的,一经发现,立即取消比赛资格。
8.如在比赛过程中出现斗殴事件,双方均取消比赛资格。情况严重者停赛三年,并上报学校处理。
9.各院系提供的裁判、记录人员必须在比赛开始前15分钟到场,不得迟到。赛后各队按要求收拾比赛场地。
10.由于客观原因(如天气)致使比赛无法进行的,由羽毛球协会另行通知时间
11.各队可自行组织啦啦队,并保证啦啦队文明观赛。
12.比赛结束后,各队队长,本场主裁在记录表上签字。
九、弃权和罢赛
1.弃权和罢赛的界定
弃权:规定时间迟到5分钟以上的队将被取消本场比赛资格,并判定此队本场比赛落败,但不影响此队其余比赛;如果出现2次以上(含2次)弃权的情况,则此队将被取消此次大赛的比赛资格。
罢赛:因运动员、运动队原因造成比赛不能进行、中断或运动员、
运动队临场前拒绝出场,赛后拒绝领奖等,超过5分钟者视为罢赛。
2.竞赛组委会将视运动队的消极比赛,弃权、罢赛,或是重大违纪事件的情节轻重,给予通报批评,没收保证金,或者禁赛的严厉处罚。
十、说明
如对比赛结果有异议,必须在比赛结束后30分钟内向仲裁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请,并交纳申诉费人民币200元,如果胜诉则退还申诉费,如果败诉则扣除。
十一、比赛解释
1.场地为1-6号场地,对阵图数字标记依次解释为日期、场地号、场次(如:“20四③”即,5月20日、4号场地、第3场);
2.本竞赛规程由大赛组委会负责解释;
3.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西北大学体育运动委员会
2017年5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