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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 告

点击次数:1876 发布时间:2019-12-16 07:26:48

校内各车主: 根据学校财务制度,寒假期间我处将不再受理车辆续缴费业务。为了方便教职工车辆通行,请车辆管理服务费即将到期(截止2017年3月1日)的各位车主在2017年1月15日前到我处太白校区保卫科续缴费用。假期内新购车辆的教职工可持工作证就近到保卫处(长安、太白校区)办理临时通行手续。 特此通告!   保卫处 2017年1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