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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切实加强2015年劳动节期间廉洁自律和厉行勤俭节约工作的通知

点击次数:2278 发布时间:2019-12-16 04:52:34

校内各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持续反对“四风”,坚决杜绝“节日腐败”,进一步推进我校党风廉政建设的深入开展,按照中纪委《关于加强监督执纪问责确保务实节俭过节的通知》要求,结合我校实际,现就2015年劳动节期间加强党员干部廉洁自律和厉行勤俭节约工作,重申如下纪律规定和工作要求: 一、各级党组织、各单位要认真贯彻落实中央有关文件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持续深入反对“四风”,不断增强党员领导干部遵纪守法和廉洁自律的自觉性。 二、严格遵守廉洁从政、厉行勤俭节约的有关规定,务实节俭文明过节,杜绝各种违纪违规行为: 1. 严禁用公款搞相互走访、送礼、宴请等活动; 2. 严禁用公款吃喝、旅游和参与高消费娱乐健身活动; 3. 严禁出入私人会所、借培训中心奢侈浪费; 4. 严禁用公款购买赠送节礼; 5. 严禁用公款接待走亲访友、外出旅游等非公务活动; 6. 严禁利用婚丧喜庆敛财; 7. 严禁违规收受礼品、礼金和各种有价证券、支付凭证、商业预付卡、电子红包; 8. 严禁参与各种形式的赌博活动; 9. 严禁公车私用; 10. 严禁将相关费用转嫁给服务单位。 三、各级党组织、各单位要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抓好各项要求的贯彻落实。 四、学校将加大惩戒问责力度,凡发现违纪违规行为,将严格依规依纪查处,在追究直接责任人的同时,严肃追究相关领导的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并在一定范围内通报曝光。

党委办公室

校长办公室

纪委办公室

2015年4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