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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申报2017年度陕西教育厅科研计划项目(人文社科类)及重点研究基地项目的通知

点击次数:1751 发布时间:2019-12-16 14:55:42

校内相关单位: 根据陕西省教育厅文件(陕教技〔2016〕19号),2017年度省教育厅科研计划项目(人文社科类)及重点研究基地项目申报工作现已开始,现将有关申报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按照建设创新型国家的总体要求和省委、省政府《关于贯彻〈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的实施意见》精神,进一步引导、培养青年教师从事科学研究,稳定科研人才队伍,提高高校科技创新能力,加强高校内涵建设,服务陕西经济社会发展。  二、项目类别与资助重点  (一)项目类别 1.重点项目重点支持依托我校“教育厅哲学社会科学重点基地”,结合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的中心任务,着力解决区域性、行业性重大关键技术问题和难题,以及对学科发展有重要推动作用的前瞻性研究和具有原始性创新研究项目。 2.专项科研项目(人文社科类)主要资助青年科技人员和教师开展的基础研究和应用开发研究项目(其中45岁以下人员占申报数70%以上)。 (二)资助重点 1.对我省经济建设与社会发展有应用价值的科学研究和技术创新项目;能够充分发挥我省资源和自然条件特色,可形成自主知识产权的应用研究项目;对学科发展有推动作用的前瞻性研究和具有原始性创新研究项目。 2.资助的重点研究领域: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侧重选择为我省经济建设可持续发展服务的应用学科研究项目。 三、资助条件和要求 1.申请项目须符合《陕西省教育厅科研计划项目管理办法》有关规定。 2.实行自主申报,申报项目要做到重点明确,避免重复研究和低水平研究。资助重点是中青年科技人员。 3.重点科研项目,原则上每个哲学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可申报3—5项,由学校择优推荐(基地项目结题率低于50﹪者,该基地限报一项)。 四、申报程序及要求 1.重点项目:重点科研项目由省教育厅在学校择优推荐的基础上,组织专家审定。项目申报实行网上在线申报《陕西省教育厅科研计划项目管理信息系统》(网址http://kygl.sneducloud.com/),网络申报时间:重点科研项目提交截止2016年10月8日。待社科处审核通过后,请申请人打印项目申报书7份(由系统生成的)及可行性研究报告7份,由院系科研秘书于2016年10月9日前统一报送至社科处项目科。 获取个人登录帐号和密码请发送个人信息(姓名、所在院系、从事专业)到skcxmk@nwu.edu.cn以邮件的方式索取或通过电话索取,我们将及时回复。如果原来已有教育厅系统登录账号,可以继续使用。 2.专项项目(人文社科类)。专项项目采取网络申报与纸质申报同时进行的方式,项目申报人首先登陆《陕西省教育厅科研计划项目管理信息系统》(网址http://kygl.sneducloud.com/)填写专项项目申报信息,并上传可行性分析报告(附件2)。同时提交纸质申请进行申报评审,申报评审通过后,社科处将统一进行网络申报审核。各单位科研秘书将系统导出的《陕西省教育厅专项科研计划项目申请书》(一式2份并加盖院系公章)与可行性报告(一式7份)、汇总表(1份)(附件3)及电子版材料于2016年10月9日前报送到社科处。 获取个人登录帐号和密码请发送个人信息(姓名、所在院系、从事专业)到skcxmk@nwu.edu.cn以邮件的方式索取或通过电话索取,我们将及时回复。如果原来已有教育厅系统登录账号,可以继续使用。 3.教育厅每年根据各个学校当年项目结题情况分配第二年专项项目,请所有项目主持人按时结题,以免影响学校项目立项工作。 六、特别说明 1、2016年度以前已分配过教育厅项目申报系统登录账号和密码的人员可继续使用原有账号,今年首次拟申报的负责人,须到社科处分配账号。 2、本次申报项目组成员信息必须准确无误,请项目申报人在纸质申请书和网络申报中准确填写项目组成员信息以及手机号码,以便联系。 3、系统技术支持电话:029—87669498 4、一般项目研究时限为两年,起于2017年7月,截止时间请按个人计划,不超两年期限均可。研究经费:一万元。结项成果形式及数量:专项项目:不少于2篇论文(至少1篇核心),1份研究报告。重点项目:不少于2篇核心论文,1份研究报告。 因教育厅项目申报系统、周期短,请欲申报者严格按照通知时间报送材料。 其他未尽事宜请与社科处项目科联系。 联系电话:88308194 电子邮箱:skcxmk@nwu.edu.cn 社科处 2016年9月22日 附件1:陕西省教育厅专项科研计划项目申请书 附件2:可行性分析报告 附件3:2017年度省教育厅项目申报汇总表 附件4:陕西省教育厅科研计划项目管理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