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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行2016年度科研工作奖励(人文社科类)的通知

点击次数:1679 发布时间:2019-12-16 08:17:20

各有关单位: 为了提高我校在国内外的学术影响和学术地位,促进我校科研工作上水平、上台阶,根据《西北大学科研工作奖励办法》(西大发[2011]人字第10号),学校拟对2016年度人文社科科研工作进行奖励,请各单位高度重视,在公开、公正和公平的原则下开展此项工作。现将有关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奖励范围: 包括科研项目奖励;优秀学术论文、学术著作及咨询报告奖励;政府优秀科研成果配套奖励三部分。具体如下: 1、优秀学术论文需提交《2016年度优秀学术论文奖励申请汇总表》一份;本次奖励工作,原则上不提交学术期刊原件,但被三大索引(SSCI、A&HCI、ISSHP)收录的学术论文需提供收录证明;被新华文摘、中国社会科学文摘转载的学术论文需提供转载期刊原件。 2、优秀学术著作奖需提交著作原件及《2016年度优秀学术著作奖励申请汇总表》一份。 3、优秀咨询报告奖需提交咨询报告一份、报告采纳材料原件及《2016年度优秀咨询报告奖励申请汇总表》一份。 4、科研项目奖励和政府优秀科研成果配套奖励无需提交有关申请材料。 二、工作程序: 1、申报材料由各单位统一汇总报社科处,不受理个人单独提交。 2、所有申请材料请科研秘书于5月15日前提交社科处,申请汇总表电子版发至社科处邮箱:wenkeky@nwu.edu.cn,逾期不再受理。 三、特别说明 为提高工作效率、精简工作程序,本年度科研工作奖励在管理上做出如下调整: 1、优秀学术论文的真实性审核以上学期末“2016年度科研业绩暨教育部科研统计工作”中提供的材料为准,原则上无需提供期刊原件(奖励范围中做出明确要求的除外)。 2、个别须提供期刊原件者,我处将另行通知,统一汇总至各单位科研秘书,再提交审核。 如有疑问,请及时与我处联系。   联系人:张  彤 联系电话:88308192 附件: 附件一:西北大学科研工作奖励办法(西大发2011年10号文件) 附件二:2016年度优秀学术论文奖励申请汇总表 附件三:2016年度优秀学术著作奖励申请汇总表 附件四:2016年度优秀咨询报告奖励申请汇总表 社  科  处 2017年5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