详情

关于举办西北大学第二届“大学生就业创业服务月”活动的通知

点击次数:1744 发布时间:2019-12-16 14:50:32

各院(系): 为深入贯彻落实《关于促进2016届尚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的通知》(陕教生办〔2016〕14号)和《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十三五”期间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的意见》(陕政办发〔2016〕58号)等文件精神,推动我校离校未就业毕业生充分就业,扶持毕业生自主创业,引导毕业生适应就业创业的新形势,树立正确的就业创业观念,提升就业创业的能力和水平。 一、活动主题 服务促就业,规划赢人生 二、活动时间 2016年10月 三、 活动对象 全体在校学生、往届离校未就业毕业生 四、 活动内容 (一)就业创业形势政策宣传活动 充分利用微信平台、手机短信、微博等媒体,通过宣讲会、报告会、现场咨询等活动形式,深入广泛宣传当前就业创业新形势和中省毕业生就业创业的最新举措,进一步促进毕业生就业观念的转变,营造良好的毕业生就业创业环境,激发广大毕业生积极就业、主动创业的热情。 (二)创新创业教育和实践活动 为有创业意愿的大学生开展创业培训及创业实训,通过讲座、沙龙、论坛等活动形式,邀请创业成功校友、企业家、知名导师为学生进行创业意识教育、创业基本知识培训,帮助学生明确创业目标,选择创业项目,掌握开办企业的程序、方法和创业必备的专业知识,提升学生的创新创业意识和能力。 (三)就业能力提升活动 通过举办职业生涯规划及就业指导讲座,简历设计大赛、知名企业HR现场咨询、求职择业工作坊等活动,重点引导毕业生调整就业心态,提高求职技巧和就业能力,掌握劳动权益保护等法律知识,强化毕业生的求职安全教育和风险防范意识,组织开展就业创业政策咨询、心理辅导、劳动权益保护等咨询服务活动。 (四)促进未就业毕业生指导帮扶工作 进一步实施好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促进计划,在做好精准统计基础上,通过手机短信、微信、网络等方式,持续为毕业生提供就业服务,做到“主动联系一次、提供辅导咨询一次、向用人单位推荐一次”,千方百计帮助有就业意愿尚未就业毕业生尽快实现就业创业。努力使他们都能在本学期内实现就业或参加到就业准备活动中。 五、相关要求 (一)开展“大学生就业创业服务月”活动是促进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的重要举措。此次活动由学生就业创业指导服务中心主办,各院(系)承办、学生职业发展协会协办。各院(系)根据活动内容要求申报2-3个宣传教育活动。并于2016年9月28日前将活动申报表报至学生就业创业指导服务中心。 (二)活动期间,各院(系)要充分利用网络、短信、校园宣传栏等手段,向毕业生广泛宣传服务月的相关活动安排,营造良好氛围,引导未就业高校毕业生接受就业创业服务。活动后将新闻报道报至学生就业创业指导服务中心,中心通过就创网、微信平台集中宣传。 联系人: 丁  莹   张艳斌 联系电话:88302514 附件:“大学生就业创业服务月”活动申请表  

学生就业创业指导服务中心

2016年9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