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老师: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2016年度集中受理项目评审结果现已公布。请获得立项资助的项目负责人登录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网络信息系统(ISIS系统
http://isisn.nsfc.gov.cn),按照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发送的《批准资助通知书》中的注意事项和计划书填报说明认真填写“资助项目计划书”。
提交计划书电子版截止时间为
2016年9月9日16点(正式提交时间,切勿错过时间节点);提交计划书电子修改版截止时间为2016年9月16日16点。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审核通过后,各项目负责人打印计划书(一式两份,双面打印),确认亲笔签字。各院系科研秘书于
2016年9月21日16点前将计划书纸质版交科技处(太白校区行政楼307室),学校将统一盖章并邮寄自然科学基金委。请按照以上规定及时提交计划书电子版,并报送计划书纸质版,逾期未报计划书者,视为自动放弃接受资助。
计划任务书的填写注意事项:
1. 请严格按照《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资金管理办法》填写计划书的资金预算表,其中,劳务费、专家咨询费科目所列金额与申请书相比不得调增。
2. 项目《批准通知》“项目评审意见及修改意见表”中“对研究方案的修改意见”没有提出修改要求的,只需选择“研究内容和研究目标按照申请书执行”即可;如果《批准通知》中“对研究方案的修改意见”栏目明确要求调整研究期限和研究内容等的,须选择“根据研究方案修改意见更改”并填报相关修改内容。
其他未尽事宜请及时与科技处联系,我们将竭诚为您服务!
联系人:李振志 延绥宏 联系电话:88302962 88303550
科学技术处
2016年8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