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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6年度专业技术三级岗位申报及2011年度专业技术三级岗位聘用人员聘期考核工作的通知

点击次数:1462 发布时间:2019-12-16 14:40:52

各相关单位: 按照《关于做好省属高校2016年度专业技术三级岗位实施工作及2011年度专业技术三级岗位聘用人员聘期考核工作的通知》(陕教人办〔2016〕25号),现将我校专业技术三级岗位申报及考核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工作 (一)实施范围及申报条件 聘用在我校正高级专业技术岗位(四级)工作的正式在编在岗专业技术人员,符合申报条件的均可申报。不再从事专业技术工作的人员不在申报范围。 教授三级岗位申报条件按照《陕西省省属高等学校教授三级岗位管理办法》(附件1)第二章第七、八、九条规定执行。 (二)申报原则及程序 专业技术三级岗位的申报,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德才兼备、注重业绩的原则,坚持面向一线、鼓励创新的原则,按照以下程序进行: 1.个人申请,填写《陕西省省属高等学校专业技术三级岗位申报表(2016年)》(附件2,一式三份);提交符合申报条件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以及反映申报人重要业绩的简要材料(1000字以内); 2.申报人所在单位进行资格初审,填写《2016年专业技术三级岗位申报推荐简况表》(附件3,A3页面,一式三份),并将符合条件者申报材料报人事处; 3、学校组织资格审查、评议、公示,产生拟聘人选,并上报省教育厅审核备案。 (三)时间安排及报送材料要求 各单位接到通知后,请高度重视、及时安排、精心组织本单位专业技术三级岗位的申报工作,并于8月1日前将申报材料交至人事处人事劳资科(长安校区教学7号楼506,联系电话:88308221)。 申报材料须按《填表说明及报送材料要求》(附件4)报送,申报材料统一装入材料袋,材料袋封面模板见附件5,其他证明材料单独成册,封面见附件6。请将申报人重要业绩的简要文字材料(1000字以内)及附件2、3电子版发至人事劳资科电子邮箱:rsk@nwu.edu.cn二、聘期考核工作 根据《陕西省省属高等学校教授三级岗位管理办法(修订)》(陕教人〔2011〕25号)规定,省属高校教授三级岗位实行聘期管理,聘期一般为五年,其他专业技术三级岗位参照执行。各省属高校要按照要求,对本校2011年度专业技术三级岗位聘用人员进行聘期考核。 (一)考核对象 2011年度专业技术三级岗位聘用人选,考核名单见附件7。 (二)考核方法和程序 各相关单位成立由党、政、工领导和教师代表组成的不少于7人的聘期考核工作领导小组,对考核对象进行考核。聘期考核以年度考核为基础,一般采取个人总结、绩效分析、内部评议、服务对象满意度调查、综合评价等方法进行,必要可以邀请相关专家学者参加评议。 聘期考核程序参考年度考核程序确定,一般按照下列程序进行: 1.个人总结,按要求填写《陕西省省属高等学校专业技术三级岗位聘期考核登记表》(附件8); 2.单位聘期考核工作领导小组按照上述考核方法进行考核,填写单位考核意见,拟定考核等次,并将《陕西省省属高等学校专业技术三级岗位聘期考核登记表》于8月1日前交至人事处人事劳资科(长安校区教学7号楼506,联系电话:88308221),登记表电子版发送至邮箱rsk@nwu.edu.cn; 3.聘期考核结果分为合格、不合格两个等次;被确定为合格等次的,予以续聘;被确定为不合格等次的,予以低聘或解聘。 (三)学校聘期考核工作领导小组考核 学校成立聘期考核工作领导小组,对参加考核人员进行考核,拟定考核结果。 (四)学校研究确定考核等次。 三、工作要求 专业技术三级岗位实施工作和聘期考核工作,是一项政策性强、导向作用好、广大教师高度关注的工作,各单位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严格按照政策规定和程序开展工作。要严肃工作纪律,对违反规定、滥用职权、打击报复、以权谋私的,严格追究责任。对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申报或聘用资格,五年内不得申报。   附件1:陕西省省属高等学校教授三级岗位管理暂行办法 附件2:陕西省省属高等学校专业技术三级岗位申报表 附件3:2016年专业技术三级岗位申报推荐简况表 附件4:《陕西省省属高等学校专业技术三级岗位申报表(2016年)》填表说明及报送材料要求 附件5:材料袋封面模板 附件6:其他证明材料复印件封面模板 附件7:2011年度专业技术三级岗位聘用人员聘期考核名单 附件8:陕西省省属高等学校专业技术三级岗位聘期考核登记表  

人事处

2016年7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