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内各单位: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16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国办发明电﹝2015﹞18号)精神,现将我校2016年部分节假日安排通知如下:
一、元旦:1月1日放假,与周末连休。
二、清明节:4月4日放假,与周末连休。
三、劳动节:5月1日放假,5月2日(星期一)补休。
四、端午节:6月9日至11日放假调休,共3天。6月12日(星期日)上班。
五、中秋节:9月15日至17日放假调休,共3天。9月18日(星期日)上班。
六、国庆节:10月1日至7日放假调休,共7天。10月8日(星期六)、10月9日(星期日)上班。
节假日期间,请各单位妥善安排好值班和安全、保卫等工作,确保师生员工祥和平安度过节日假期。
特此通知。
校长办公室
2016年3月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