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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6年陕西省创新人才推进计划组织推荐工作的通知

点击次数:1570 发布时间:2019-12-16 14:00:07

各有关单位: 根据陕科政发〔2016〕32号文件通知,为做好2016年陕西省创新人才推进计划组织推荐工作,现就有关申报事项通知如下。2016年陕西省创新人才推进计划申报分为三个类别:科技创新创业人才、中青年科技创新领军人才、青年科技新星。涉及高校的计划有中青年科技创新领军人才和青年科技新星两类。 一 、申报条件 (一)中青年科技创新领军人才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坚持科学精神,恪守科学道德,无学术不端行为。 2.在科技前沿和战略性新兴产业领域取得高水平创新成果,具有较大的发展潜力。 3.具有主持承担国家级、省级重大科技项目的经验。 4.表现出较强的领军才能、团队组织能力。 5.拥有博士学位或副高级以上职称,年龄不超过45周岁(1971年1月1日以后出生)。 (二)青年科技新星应具备以下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专业基础扎实、学术思想活跃,具备良好的科研作风和科研道德; 2.所从事研究开发领域属于国家优先发展的科学技术领域,并对提高我省科技发展水平以及经济社会发展具有重要影响; 3.被所在单位列为科技创新方面的重点培养对象; 4.年龄不超过35周岁(1981年1月1月以后出生); 5.获得博士学位或具有副高级(含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6.具有较高的科研学术水平和创新能力,发展潜力较大,已经取得重要科研成果,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作为主要参加人(前三名)承担过“973”、“863”、科技支撑计划项目; (2)主持或作为主要参加人承担过省部级科技计划重大(重点)项目(前二名); (3)国家科学技术奖主要完成人(前五名);或省部级科学技术奖一等奖主要完成人(前三名)、二等奖主要完成人(前二名)、三等奖第一完成人;或市、厅(局)级一等奖第一完成人; (4)作为第一作者在国际著名检索系统(如 SCI、SSCI、A&HCI、EI等)收录的期刊论文不少于3篇;或被CSCD及CSSCI收录的期刊论文不少于5篇; (5)主持或作为主要完成人(前三名)参与的科技项目研究成果为提升企业核心竞争力、推动行业技术进步做出突出贡献; (6)在技术转移和推进重大科技成果产业化、创办科技型企业;或引进消化吸收国外先进技术和装备中成绩突出,取得较大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7.支持青年科技人员与企业建立“一对一”技术服务关系,协助、指导和参与企业提升自主创新能力。青年科技人员可与企业联合申报。 二、有关要求和申报流程 1.已入选陕西省创新人才推进计划的,不得再申报。 2.同一申报对象只能通过一个渠道推荐申报。 3.校企、院企联合申报,以服务企业为申报主体,可通过企业所在地推荐申报。 4.由于申报名额有限,每个理工科院系推荐人数不超过2人,且同一院系推荐的计划类别不可重复。请各单位积极组织、认真评选,参照申报条件择优推荐。 5.请院系在2015年3月24日之前,将签字盖章的推荐表(附件1,一式五份),报送至科技处计划项目科,同时将电子版发送至likeky@nwu.edu.cn。 6.学校组织专家评审后确定上报人选。正式申报材料一式三份,于2016年4月5日之前报送。 我校科技处联系电话:88303550,88302962 附件1    陕西省创新人才推进计划推荐表(通用) 附件2    中青年创新领军人才推荐表 附件3    青年科技新星推荐表 科技处 2016年3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