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系:
根据我校与台湾地区姊妹院校合作协议,我校拟于2016年度秋季学期选派优秀本科生和硕士研究生作为交换生或研修生赴台湾地区友好院校学习交流1学期。现将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 交换及研修生名额:
淡江大学: 交换生2名, 研修生10名
逢甲大学: 交换生3名, 研修生5名
佛光大学: 交换生2名, 研修生5名
南华大学: 交换生3名, 研修生5名
中原大学: 交换生3名, 研修生5名
中华大学: 交换生5名, 研修生5名
元智大学: 交换生3名, 研修生5名
彰化师范大学:交换生1名, 研修生2名
世新大学: 研修生15名
中国文化大学:研修生5名
二、选拔范围
选派对象主要为在我校在读一、二年级,硕士研究生一年级学生。
三、选拔条件:
1.热爱祖国、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品行优良。
2. 学习态度积极,成绩优良;申请交换生成绩综合排名应居于全年级前20%或课业平均分在85分以上;
3.身体健康;
4.遵守学校规章制度,无不良处分记录。
四、费用
学生赴台交换期间需正常缴纳我校学费,交换生无需向台湾学校缴纳学费,在台期间住宿费、保险费、证件办理费等费用由学生自理。研修生需正常缴纳我校学费,在台期间学费,住宿费、保险费、证件办理费等由学生自理。
五、选拔程序:
有意参加本项目的同学请到所在院系报名,并提交以下报名材料:
1. 西北大学派出申请表;
2. 历年成绩单(教务审核签名,院系盖章)
3. 院系任课教师推荐信1封。
请各院系将学生申请资料汇总后于2016年3月30日(星期三)17:00前将报名表和相关材料提交港澳台事务办公室(太白校区国际合作事业大楼一层)。
联系人:关老师 电话:88302526
附件:
西北大学学生派出项目申请表
港澳台事务办公室
2016年3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