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系及有关单位:
按照《西北大学辅修专业教学管理办法》(校发[2006]教字27号)规定,现将申请2016年辅修双学士学位的有关工作安排如下:
一、申请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制度,愿意为国家建设服务,遵守社会主义法制和学校各项规章制度,具有良好的思想道德品质;
2.已获得辅修专业毕业证书的在校本科生;
3.符合主修学士学位授予资格,将于2016年6月获得学士学位者。
二、申请程序
1.申请人如实填写《西北大学辅修双学士学位申请表》(附件一),按时交辅修院系教务办审核资格。
2.申请人所在辅修院系审核报名资格,填写《辅修双学位申请汇总表》(附件二)于
12月4日前报教务科(长安校区7号楼5层7512办公室)。
3.学位课程考试时间:
12月12日(周六)(课程考试具体时间和地点12月9日前后公布在教务处主页公告栏),考试科目见附件三。
4.12月下旬公布学位课程考试合格学生名单,成绩合格者按照学校有关规定于2016年6月前完成辅修专业学位论文答辩环节。
5.院系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对论文答辩通过者进行学位授予资格审查,由教务处汇总后提交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定,并将《西北大学辅修双学士学位申请表》(附件一)报教务处备案。
请各辅修专业院系按照通知安排按时完成工作。
附件一:
西北大学辅修双学士学位申请表
附件二:
辅修双学位申请汇总表
附件三:
辅修专业申请双学位课程考试科目
教 务 处
2015年11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