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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

点击次数:1795 发布时间:2019-12-16 12:10:06

为了把长安校区教工公寓建设成和谐、文明的高档社区,给广大教职工创建一个良好的生活、居住环境,今年6月以来,按照学校的相关规定,集中整治了私下调换、租赁、转让长安校区教工公寓及进行商业经营活动的行为。在广大教职工的积极配合和相互监督下,截至9月30日,长安校区教工公寓的所有经营商户已经全部搬离公寓房。为了巩固成果,继续加强长安校区教工公寓的管理工作,请广大教职工继续互相监督,发现问题及时举报。 举报电话:88303182、88302256。 特此公告!              西北大学  二〇一四年十月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