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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在校生兵役登记相关工作的通知

点击次数:1359 发布时间:2019-12-16 08:02:46

各院系: 根据碑林区人民政府征兵办通知《关于做好年度兵役登记和预征工作的通知》(碑征【2017】5号),5至6月份在全区组织开展兵役登记和预征宣传报名工作,要求未作兵役登记的全校在校适龄男生,均须按照法律规定履行兵役登记义务。 一、年龄要求 1.  截至2017年12月31日前不超过22周岁,未作兵役登记的高校在校男学生(含本科、专科); 2.  截至2017年12月31日前不超过23周岁,未作兵役登记的高职、专科应届毕业男学生; 3.  截至2017年12月31日前不超过24周岁,未作兵役登记的高校本科以上学历应届毕业男学生。 二、工作要求 1.  组织各年级学生进行兵役登记动员(2016级陕西籍已经完成登记); 2.  学生自行登录全国征兵网(www.gfbzb.gov.cn)兵役登记栏目进行网上登记,打开《男性公民兵役登记表/应征报名表》《男性公民兵役登记表/应征报名表存根》,按照要求填写个人信息;完成网上登记后,下载并打印兵役登记表及存根两个表,交至各院系; 3.  5月31日前,各院系将兵役登记统计情况及两份表交至武装部。   武装部 2017年5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