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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省委宣传部、省科技厅2013、2014年度 “三秦人才津贴”申报发放工作的通知

点击次数:1383 发布时间:2019-12-16 05:25:14

校内各有关单位: 根据省委组织部、省财政厅《关于实施“三秦人才津贴”有关工作的通知》(陕组发〔2012〕11号)、陕西省委宣传部《关于做好2013、2014年度“三秦人才津贴”申报工作的通知》和陕西省科技厅《关于做好2013和2014年度 “三秦人才津贴”申报发放工作的通知》(陕科人发〔2015〕175号),现就做好2013和2014年度相关领域“三秦人才津贴”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1.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重大项目首席专家、国家和省级“四个一批”人才培养工程人选; 2.陕西省青年科技新星; 3.在陕中国科学院院士、中国工程院院士; 4.国家工程技术研究中心、陕西省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学术技术带头人: 5.“973”重大科研项目主持人、国家重点实验室及省级重点实验室学术技术带头人、军民共建国家重点实验室学术技术带头人; 6.国家“863” 重大科研项目主持人。 二、申报要求 各单位要严格按照《关于实施“三秦人才津贴”有关工作的通知》(陕组发【2012】11号,见附件1)明确的“三秦人才津贴”发放范围和标准,切实做好2013和2014年度“三秦人才津贴”申报工作。凡符合发放条件的,都要分年度填写《陕西省享受“三秦人才津贴”人员申报表》(见附件2)。对属于继续享受津贴人员,应在《陕西省享受“三秦人才津贴”人员申报表》备注栏注明“继续申报”;对初次申报的,应在备注栏注明“初次申报”,并附有关证明材料;对于年度考核不称职或离岗、离职、退休、项目结题及超过管理期,不符合条件的人员,所在单位须上报名单,并说明理由,不再列入发放范围。 三、材料报送 请各单位对上报人员资格进行严格审核把关,并于10月12日前将《陕西省享受“三秦人才津贴”人员申报表》(一式三份,初次申报人员应附有关证明材料,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重大项目首席专家、国家和省级“四个一批”人才培养工程人选申报表A4纸双面打印,骑缝装订)、申报情况汇总表(见附件3)报送人事处人事劳资科。同时,将《陕西省享受“三秦人才津贴”人员申报表》和汇总表(Excel格式)电子版发送至rsk@nwu.edu.cn。 四、注意事项 (一)2013和2014年度的申报表和汇总表要分别报送。 (二)享受津贴对象符合多个层级条件者,按从高层级申报,不得叠加。 (三)此项工作时间紧,任务重,涉及到相关职工的切身利益,也是学校学科建设的重要环节,请各单位高度重视,申报前与学校社科处、科研处充分沟通,确保申报工作公开、公平、公正、按时顺利完成。。 联系人:白万庆 电  话:88308378 附件:1.关于实施“三秦人才津贴”有关工作的通知(陕组发【2012】11号) 2.陕西省“三秦人才津贴”申报表 3. “三秦人才津贴”申报情况汇总表 人事处 2015年10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