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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以职业资格衔接为核心的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综合改革试点工作的通知

点击次数:1744 发布时间:2019-12-16 07:47:40

各有关单位: 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旨在培养面向就业的高层次专门人才,职业胜任能力是人才培养质量评价的一个核心标准。职业资格衔接是培养职业胜任能力的重要形式,也是实现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良性发展的有效途径。 为鼓励各培养单位积极探索促进专业学位教育与职业资格有效衔接的培养模式和管理体制,深化我校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改革,经研究决定,开展以职业资格衔接为核心的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综合改革试点工作(以下简称试点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基本目标 不断深化我校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改革,创新专业学位教育与职业资格有效衔接的培养模式和管理体制。通过支持部分学院、部分专业类别(领域)先行试点,创造具有推广价值的好经验、好做法,进而发挥典型引路、示范带动的作用,推动全面发展,实现我校专业学位教育水平和人才培养质量的明显提高。 二、基本内容 培养模式创新方面,重点在课程体系设置、师资培训、教学内容、教学方式和专业技能训练、实训和实习实践基地建设、考核评价标准和方式、职业资格考试条件建设等方面进行科学设计和规划,促进职业资格衔接。管理机制改革方面,重点在与行业和企业共建合作、课程免修、专业实践考核与评价机制、论文答辩、管理机制完善等方面有突破性的改革。 (一)探索专业学位研究生课程与职业资格证书考试科目的豁免和互认。 各培养单位加强课程和实践环节建设,参照职业资格考试的科目来规划设计课程内容,在知识体系上力求覆盖资格认证考试的知识点,在实践教学环节要求上尽量与资格认证考试的能力要求一致,对于资格考试与教育内容一致的课程,直接申请实现课程成绩互认。 (二)建设具备职业资格的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师资队伍。 加强教师在相关行业的职业胜任能力培训,积极激励引导教师参加相关行业职业资格考试,为开展课程建设与实践环节建设奠定基础。 促进校内外人员的交流互通,聘任相关行业具有高级职业资格证书的从业人员担任兼职教师,丰富教师队伍的实践经历。 (三)探索推行“双证书”制教育。 “双证书”制,指的是学生既要有高校的毕业证,还应具有本专业的职业资格证。高校推行“双证书”教育,是人才培养模式的创新,是提高学生职业素质与就业竞争能力,培养与社会发展及市场需求相适应的人才的需要。根据不同行业的具体情况,我校一些专业学位类别(领域)的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已经具备推行“双证书”制教育的基础。 三、政策及经费支持 对于开展试点工作的单位,学校将在以下几个方面给予重点支持: (一)拨付试点专项经费,另将根据试点工作开展情况以及实际需要,追加投入。 (二)各培养单位对涉及招生、课程建设、实践环节、论文答辩、学位授予等方面现有的制度进行改革,院系学位分委员会负责对改革内容进行审核和评估,学校将在国家政策允许的范围内予以支持。 (三)适当增加参与试点培养单位的招生指标。 四、综合改革试点单位的遴选 (一)申报条件 申报开展综合改革试点工作的培养单位应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1.申请专业学位类别(领域)应具有目标明确、思路清晰、能够体现自身优势和特色的专业学位教育发展规划,且在经费投入、机构设置、人员配备、制度建设等方面有切实可行的措施。 2.申请专业学位类别(领域)与实现专业学位与职业资格对接的基础较好。 (二)申报遴选办法 1.申报。各培养单位填写《西北大学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综合改革试点申报书》(附件),提交研究生院进行申报。 2.择优遴选。根据申报情况,学校组织相关专家(包括学校和行业专家)对申报材料进行评审与择优遴选,对遴选的结果进行公示,并最终确定试点工作单位。 、相关要求 各培养单位将申报材料于2017年4月14日前报研究生院专业学位办公室。申报材料包括: 《西北大学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综合改革试点申报书》一式5份。 提交材料请同时报送电子版材料。   联 系 人:张华伟 联系电话: 029-88308345 邮    箱:358207@qq.com   附件:西北大学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综合改革试点申报书  

研究生院

2017年3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