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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北大学关于开展本科教学工作审核评估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评选工作的通知

点击次数:1488 发布时间:2019-12-16 07:20:03

校内各有关单位: 西北大学本科教学审核评估专家进校考察评估工作已经顺利结束。目前,根据专家组的评估意见和我校自查过程中发现的本科教学工作中的问题制定的整改方案也已经通过了校长办公会议的审核。 在此次迎接本科教学审核评估专家进校实地考察评估工作过程中,全体各单位高度重视,积极配合,师生齐心协力,把自身发展与学校发展紧密相连,积极投入到教育教学工作,展示了良好地精神风貌,以饱满热情、务实作风和对学校的深厚感情赢得了审核评估专家组的一致好评。工作过程中涌现出一批踏实肯干、业绩突出的先进个人;也有一批工作力度大、效果好的先进集体。为了表彰先进,激励全校教师为学校本科教学工作做出新贡献,学校决定开展本科教学工作审核评估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及名额 1.先进集体:在承担本科教学任务的各院系和参与本科教学审核评估工作的校内有关部门中评选若干个先进集体。 2.先进个人:承担本科教学任务的各院系按在岗教职工总数的10%比例推荐, 参与本科教学审核评估工作的校内有关部门按在岗教职工总数的15%比例推荐, 评选比例的小数部分,按四舍五入取舍,不足1人的按照1人推荐。学校迎评工作组织机构选调的相关人员直接参与评选,不占各单位本次评选名额。 二、评选条件 1.先进集体:承担迎评工作具体任务;领导高度重视评估工作,本单位能够按时完成评建办下达的工作任务;评建工作完成质量高,迎评整改积极彻底到位;本单位教职工参与评建工作热情高,有团结协作精神;评估宣传动员到位。 2.先进个人:有高度的政治觉悟,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心,爱岗敬业,模范履行岗位职责,勇于奉献;能够自觉承担评建工作任务;准确理解评估任务要求,工作严谨精细,任务完成质量高,成绩显著。 教师近一年年度考核不合格者或有教学事故者、管理人员近一年年度考核不合格者不能参与评选。 三、评选程序 1.评选与推荐 先进集体:由各院系、各部门填写《西北大学本科教学工作审核评估先进集体申请表》(见附件1),学校评建办组织相关成员组成评审组依据评选条件、评估结果进行评选。 先进个人:各单位成立由党、政、工负责人组成评选小组,根据评选条件与指标,按比例推荐本单位优秀人选个人填写《西北大学本科教学工作审核评估先进个人申请表》(见附件2),报学校评建办(教务处)审核。 2.审核评估工作领导小组审定 先进集体、先进个人的评选结果由评建办进行汇总,并上报学校审核评估工作领导小组,由领导小组最终确定表彰名单。 3.公示与公布 将审核评估领导小组初步确定的先进集体、先进个人名单进行网上公示,广泛听取全校教职工意见,公示期结束后学校发文公布。 四、推荐评选要求与时间安排 1.各单位要严格按照评选条件和比例推荐,如本单位没有符合条件者可不推荐。 2.请各单位将先进单位申请表、先进个人申请表及汇总表纸质版各1份,于12月30日下午下班之前提交到评建办(教务处教学质量监督管理科),先进个人汇总表电子文本发送至lixq@nwu.edu.cn。       附件:1.《西北大学本科教学工作审核评估先进集体申请表》 2.《西北大学本科教学工作审核评估先进个人申请表》 3.《西北大学本科教学工作审核评估先进个人申报汇总表》     西北大学本科教学评建办(教务处代) 2016年12月19日 附件1:西北大学本科教学工作审核评估先进集体申请表 附件2:西北大学本科教学工作审核评估先进个人申请表 附件3:西北大学本科教学工作审核评估先进个人申请汇总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