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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6年首次上岗博士、硕士研究生导师岗前培训工作的通知

点击次数:1602 发布时间:2019-12-16 07:58:44

各研究生培养单位: 为进一步强化导师责任,提升导师指导能力,加强导师队伍建设,提高研究生培养质量,根据《关于进一步加强研究生导师岗前培训工作的若干意见》(研字[2017]10号)文件精神,现将我校2016年首次上岗的博士、硕士研究生导师岗前培训工作安排如下: 一、学校培训 采取集中培训和专题培训相结合的方式。 1.培训内容 (1)国家学位与研究生教育有关政策; (2)学校研究生招生、培养、学位授予等工作的有关规定; (3)专家介绍研究生培养相关经验。 2.培训时间: 2017年5月—6月,具体时间安排另行通知,与各培养单位上报的岗前培训工作实施方案一同公布。 二、培养单位培训 1.培训内容 (1)选择本学科(专业)的研究生课程听课,要求不少于6个学时。 (2)培养单位结合学科情况开展有针对性培训和传、帮、带活动,突出导师师德、师风、责任心和指导能力等内容。 2.培训时间:2017年5月—6月,由各培养单位自行组织。 三、参加培训的人员 《西北大学关于公布2016年研究生导师上岗资格通过人员名单的通知》(西大研〔2017〕9 号)中首次上岗的研究生导师,详见附件1。 欢迎其他在岗导师参加培训。 四、有关要求 1.各培养单位应高度重视对导师岗前培训工作,做好宣传动员,通知到人,以确保此项工作的顺利进行,于2017年5月10日前将本单位导师岗前培训工作实施方案报研究生院。 2.培训期间实行考勤制度,不得迟到、早退、缺席,原则上不得请假,因故不能参加培训者,本人须以书面形式向所在单位及研究生院请假。请假者,另行安排培训。 3.培训结束后,培训人员填写《西北大学首次上岗研究生导师培训考核表》(附件2),并签署《西北大学研究生导师上岗责任承诺书》(附件3),由各培养单位统一交至研究生院。同时,培训人员于2017年6月10日前向研究生院提交一份“学习总结”,内容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导师责任及对导师作用的认识; (2)今后指导研究生的设想; (3)对学校研究生教育方面的意见与建议。 “学习总结”以电子版形式提交,发送至邮箱:yxwk@nwu.edu.cn,文档命名:单位+姓名+导师培训学习总结。 未尽事宜请联系研究生院学位与评估办公室,联系电话88308164,联系人:冯建涛、杨赛。 附件: 1.西北大学关于公布2016年研究生导师上岗资格通过人员名单的通知 2.西北大学首次上岗研究生导师培训考核表 3.西北大学研究生导师上岗责任承诺书 4.关于进一步加强研究生导师岗前培训工作的若干意见 5.通知原文 研究生院 二〇一七年五月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