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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2017年度西安市科技计划项目的通知

点击次数:1368 发布时间:2019-12-16 07:17:13

各有关单位: 接西安市科技局、财政局通知,2017年度西安市科技计划项目申报工作已经开始。根据申报指南项目安排,可由高校申报项目类别为:高校院所人才服务企业工程、农业科技创新计划、社会发展引导计划-软科学研究项目;可由高校与企业联合申报的项目类别有:社会发展引导计划-社会发展科技创新示范项目。为做好项目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时间 网上填报时间:2016年12月6日—2017年1月10日(另行通知的除外)。纸质材料受理时间:2016年12月12日—2017年1月10日。 二、申报程序及要求 (一)所有计划须在“西安市财政专项资金项目库管理系统”中填报(通过网址www.xaxmk.gov.cn,点击“申报用户”注册登陆)。 (二)指南中发布的八类计划(除两创基地建设计划外),同时须在西安市科技局门户网站申报系统中填报。科技企业小巨人培育计划和科技服务业发展计划,登陆西安科技网(http://www.xainfo.gov.cn),进入“西安科技企业公共服务平台”按要求填报,在线提交(无需传送附件);全面创新改革试验支撑计划、科技金融结合计划、知识产权强市计划、农业科技创新计划、社会发展引导计划、创新环境建设计划,登陆西安市科技计划管理信息服务平台(http://kjjh.xainfo.gov.cn),进入“科技计划项目网上申报系统”按要求填报(无需传送附件)。 (三)可行性报告、企业发展规划、商业计划书、项目实施方案等按提供的规范格式编写,相关申报表格和编制提纲可在西安科技网下载。 (四)申报材料简装成册,一式五份,勿另行加装其他材质封面。以区县(开发区)、园区为申报主体的项目,区县(开发区)科技管理部门、财政部门或园区可根据评审立项、推荐工作需要,自行要求企业补充相关材料(如项目申报书)。 (五)需由区县(开发区)以正式文件联合向市科技局推荐上报的项目,项目单位应将申报材料报送至区县(开发区)科技管理部门和财政部门,经审核通过后,由科技管理部门将申报材料、推荐函和推荐项目汇总表(见附表1)统一报送;其他项目直接报送市科技局项目受理地点。 三、纸质材料受理地点 以院系为单位报送至科技处计划项目科(太白校区行政楼307),联系电话:88302962 四、申报条件 1.已获得市级专项资金扶持未验收结题或同一年度内已申报市级其他专项资金的项目,原则上不得重复申报。 2.除项目自筹资金外,项目单位应具备筹集科技计划实际扶持资金与申请资金差额的能力,并需出具承诺函。 五、指南咨询 网上申报系统咨询电话: 西安科技大市场            张晓哲68518787 市科技局农村科技处    麻恒86786633 市科技局计划财务处    李岗86786645 市财政局企业处            何安87279709 市财政局农业处            郭磊87279681 市财政项目库                88470958 附件一:2017年度西安市科技计划项目申报指南 附件二:高校院所人才服务企业工程项目可行性报告模板    

科技处

2016年12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