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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陕西省委宣传部2015年度 “三秦人才津贴”申报发放工作的通知

点击次数:2270 发布时间:2019-12-16 06:42:36

各有关单位: 根据省委组织部、省财政厅《关于做好2015年度“三秦人才津贴”申报发放工作的通知》(陕组函〔2016〕75号)和中共陕西省委宣传部《关于做好2015年度“三秦人才津贴”申报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现就做好2015年度“三秦人才津贴”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1.全国和省级宣传文化系统“四个一批”人才培养工程入选专家; 2.国家级社会科学基金重大项目首席专家 二、申报要求 凡符合发放条件的人员,均可填写《陕西省“三秦人才津贴”申报表》(见附件1)。对属于继续享受津贴人员,应在《陕西省“三秦人才津贴”申报表》备注栏注明“继续申报”;对初次申报的,应在备注栏注明“初次申报”;继续享受津贴但变更申报项目条件及初次申报人员应附有关主管部门的认定批文或其他证明材料。 请各单位对上报享受津贴人员资格进行严格审核把关,于8月26日前将《陕西省“三秦人才津贴”申报表》、《2015年度申报“三秦人才津贴”人员信息汇总表(样表)》(见附件2)及相关证明等材料各一式三份(分开装订)报送人事处,同时将申报材料电子版发送至bwq@nwu.edu.cn。 联系人:白万庆 电话:88308221,13319249870。 附件:1. 陕西省“三秦人才津贴”人员申报表 2.2015年度申报“三秦人才津贴” 人员信息汇总表(样表)   人事处 2016年8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