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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寒假期间各级各类科研基地安全工作的通知

点击次数:1957 发布时间:2019-12-16 04:32:39

各重点实验室、工程中心以及相关的虚体研究机构: 寒假将至,为切实做好假期期间我校各级各类科研基地的安全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落实安全制度。由各科研基地的主任统一安排部署本单位的安全工作,各科研基地主任及安全员负责落实具体安全事项,务必责任到人。        2、消除安全隐患。各科研基地要加强对本单位安全的自查工作,认真检查事故易发的重点场所、要害部位、关键环节,加强对易燃、易爆、有毒化学品、高致病性病原微生物、放射性物品等各类生化用品、危险品的管理。    (1)各科研基地要严格人员管理,对有毒有害实验药品的购买、领用要加强登记制度。对易燃易爆等危险品要随用随领,妥善保管,将多余不用的及时交回危险品库房。对剧毒药品的保管与发放,要严格实行“双人保管、双人领取、双人使用、双把锁、双本帐”的“五双”制度,严格执行随用随领、余量清退制度,严禁个人私带、私存,更不得转借、变卖他人。    (2)认真检查科研基地设备的运行情况,以及重点部位自动监控设施、泄漏检测报警设施、通风及防火防爆设施等的设置、维护及运行情况。    (3)注意对科研基地防火、防电、防气、防水等“四防”的安全隐患排查。    (4)实验室废液按照学校及各单位安排进行统一处理。       3、制定安全应急预案。各科研基地在做好预防的同时,也要制定安全应急预案,并对照预案落实相应的安全设施,防患于未然。       4、由于放假期间大多数科研基地仍在开放,假期期间开放的科研基地应指定专人负责其安全。特别要对其仪器的使用者强调注意使用后关水断电,关闭门窗。

科技处 2015年1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