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北大学2016届毕业生纪念品招标公告

点击次数:1502 发布时间:2016-03-21

为彰显学校对毕业生的深厚情谊,增强毕业生对学校的情感认同,学校决定制作蓝田玉印章赠送2016届全体毕业生。为确保所购物品的质量,学校拟以招标的方式确定供应商,欢迎具有相关资质的、有意向投标的商家前来投标。 一、招标单位:西北大学 二、项目名称:毕业生纪念品 三、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四、交货时间:2016年6月8日 五、交货地点:西北大学长安校区 六、招标文件领取时间和地点:2016年3月24-25日在西北大学太白校区学生就业创业指导服务中心领取招标文件并现场答疑。 七、开标时间、地点:2016年3月29日上午8:30在西北大学长安校区第三会议室召开招标会议。 八、投标文件的组成和要求: 1、凡参加投标的企业,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产品生产企业需从事相关产品生产、销售、服务二年以上,产品质量可靠,社会信誉度高。销售代理产品企业,须具有制造厂家授权代理资格; 需提交投标企业的资质证明: a.单位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b.本年度有效税务登记证(原件)及复印件 c.法人委托书(原件)及被委托人身份证明 d.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及复印件 e.法人身份证复印件 f.销售代理产品的,需提供授权经销证书或原生产厂家证明; 2、投标人自行将投标文件一式五份(正本一份,副本四份)密封完成并加盖公章和法人印章; 3、投标商家必须全面认真了解招标方所采购物品的规格、尺寸、材质、质量等要求,投标文件必须真实响应招标文件内容要求。报价表为最终报价,明确交货时间、售后服务条款; 4、投标文件及产品样品由投标人投标时带入投标现场;学校提供设计方案的ppt展示设备; 5、招标会议前需交纳招标组织费2000元,投标保证金10000元,招标会议结束后退还未中标企业投标保证金和招标组织费,中标企业的招标组织费不退,其投标保证金转为质量保证金,毕业纪念品赠予后退还; 九、付款方式:货到验收合格后付货款的80%,毕业纪念品赠予毕业生并确认所购物品无质量问题后再付剩余货款(按最终实际供货量计算)。 十、招标产品要求: 1、要求使用学校校徽、校训等标识元素; 2、外型要求:印章大小为2.5cm*2.5cm*7.0cm长方体,顶面打磨成弧形,正面雕刻西北大学校徽、“西北大学”标准字样和“2016年7月”字样,背面雕刻西北大学校训“公诚勤朴”标准字样,底面雕刻学生姓名; 3、材质要求:颜色素雅,黄绿色,以浅橄榄色为宜,至少达到腊状光泽。矿物分布均匀,质地致密细腻光洁,无纹裂及其他明显缺陷。硬度Hm=3~4,密度2.57(+0.233,-0.13)克每立方厘米。整批产品用料相近,品相相似; 4、工艺要求:图样清晰,雕刻清楚,打磨光滑,不可有缺角、破损等明显质量缺陷,具有一定的艺术欣赏性; 5、包装要求:每枚印章用木盒独立包装,木盒上左上方印西北大学校徽,木盒正中印“西北大学”标准字样; 6、数量:7200枚。 十一、抽检及验收办法 由学校组织有关玉石专家对产品的材质、工艺、包装进行抽检验收,抽检比例为产品数量的百分之十,抽检不合格率不高于总样品数量的高于百分之一。具体抽检办法为: 十二、评标原则 1、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2、效益优先原则。以邀请函的要求为基础,对有利于用户的改进设计方案,在不影响报价的前提下可以接受; 3、集体决定的原则。决定中标单位由招标小组集体决定,由招标专家组组长向拟中标单位宣布,所形成的招标结果专家组成员要签字予以确认; 4、保密原则。招标期间专家组成员不准以任何形式将评标意见和商家投标信息传给其他人员; 5、严格遵守招标程序。相关技术要求要在招标前和技术谈判过程中进行,商务谈判在技术要求明确的基础上进行。在商务谈判结束后,订合同之前,若有大的技术变动并影响到采购价值总额,相关部门要向专家组提出变更申请报告,说明变更的理由。不经过专家组同意,擅自与商家进行技术的、商务的谈判,不列入合同内容。 联 系 人:  张老师     029-88302514             丁老师     029-88303867                                                                                                     西北大学                                                                                              2016年3月21日 附件:学校校名、校训和校徽矢量文件。(附件下载请点击 http://jiuye.nwu.edu.cn/website/news_show.aspx?id=29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