点击次数:1521 发布时间:2019-12-16 08:25:22
各院(系)及各研究生培养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学生的安全教育和管理,增强学生的安全防范意识和自护自救能力,确保国庆节放假及近期学生的人身和财产安全,维护学校和谐稳定,现就进一步做好近期学生稳定安全教育等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放假安排
根据学校安排,学生放假时间为10月1日(星期日)至8日(星期日),共8天。10月9日正常上课。
二、切实加强学生的教育引导
1.加强学生的安全教育。各院(系)节前要集中开展一次安全教育,进一步加强对学生的防火、防盗、防溺水、出行以及网络等方面的安全教育。重点提醒学生:不参加探险活动,不到没有人身安全保障的地方;外出时不搭乘存在安全隐患的交通工具,避免到人群集中的场所,注意人身和随身财物的安全;文明上网,通过合理渠道表达相关诉求;离开宿舍时,务必切断所有电源,锁好门窗,清理废旧物品,做好防火防盗工作;不到卫生条件差或者没有卫生许可证的餐饮场所就餐;假期留宿的学生夜间外出时,请结伴而行,按时归宿。
2.关注学生的心理健康。充分发挥我校心理健康教育工作四级网络体系相关职能作用,发挥好班级心理委员和宿舍舍长的职能,重点关注有心理问题的学生,做到早发现、早预防、早救助;重点关注家庭经济困难、感情出现问题、人际交往出现障碍、学习就业压力大等学生的学习生活,引导他们做好自我调适。
3.加强学生法规校纪教育。假期与同学朋友聚会时,自觉遵守法规校纪,言行举止要体现当代大学生的精神风貌,模范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4.引导学生合理安排学习生活。放假期间,合理调整好休息和学习时间安排,做到劳逸结合、张弛有度。
三、工作要求
1.开展稳定安全隐患排查,加强稳定安全形势研判。各院(系)要在本周内集中开展稳定安全检查,及时消除稳定安全隐患;要按照学校稳定安全工作要求加强形势研判,完善应急预案,做到职责明确、责任到人,确保近期校园的稳定安全。
2.认真做好值班工作。各院(系)要做好值班安排,值班人员要认真履行值班职责,做好值班记录,做到有问题及时发现、及时解决、及时上报。值班安排报学生工作部(处)学生管理科备案。
3.认真落实学生管理相关制度。各院(系)要严格执行学生管理各项制度,特别是学生离校去向登记等制度,做好学生离校去向登记相关工作。国庆节假期,严禁学生以任何名义在校外私自租住民房;严禁任何组织或个人以任何名义组织学生集体出游;开展大型学生活动或校际间学生活动要报经学校审批同意。提醒学生提前订购返程车票按时返校,确有特殊情况不能按时返校的学生须履行请假手续。
4.认真做好学生返校情况检查工作。各院(系)学生工作干部于10月8日晚到学生宿舍,检查、统计学生返校情况,并将本科、研究生统计结果于10月8日晚上10时30分前分别报送报学生工作部(处)学生管理科和研究生工作部研究生教育管理办公室。
四、假期常用服务电话
学生工作部(处)值班电话:
88303804(太白校区) 88308133(长安校区)
研究生工作部值班电话:
88308613(长安校区)
保卫处值班电话:
88302110(太白校区) 88308110(长安校区)
88363110(桃园校区)
校医院值班电话:
88302434(太白校区) 88308199(长安校区)
88373405(桃园校区)
请各院(系)及各研究生培养单位按照通知要求认真做好相关工作。
学生工作部(处)
研究生工作部
2017年9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