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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7级本科生办理学生证的通知

点击次数:1892 发布时间:2019-12-16 16:24:04

各院系:

为做好2017级新生本科生学生证办理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1.请各院系在201796日前统计、审核办理本科生学生证的学生名单并填写《火车票优惠卡信息汇总表》(附件1)。97日前将《火车票优惠卡信息汇总表》电子版(Excel2003格式)交长安校区学生工作部(处)管理科办公室。不提交《火车票优惠卡信息汇总表》电子版,将无法办理乘车优惠卡。(注:本科生证“火车票减价优待凭证”一页,“家庭所在地”即火车到站地址,务必与《火车票优惠卡信息汇总表》电子版“家庭住址”相同,否则将被视为虚假信息,无法享受火车票优惠)。家庭住址须填写火车站标准站名(附件2)。

2.根据《转发教育部办公厅、铁道部办公厅关于高等学校学生购火车票使用优惠卡的通知》(陕教生[2003]54号)及有关文件规定,“学校发放优惠卡条件是:学生就读的学校有实施学历教育资格;学生家庭和学校不在同一地,可乘火车回家或返校;学生没有工资收入。”符合条件的同学可办理乘车优惠卡,交长安校区学生工作部(处)管理科办公室统一办理。

3.各单位在办理本科生证时认真把关、严格审查。若发现多办证、冒名顶替、弄虚作假等现象者,不仅取消其办证资格并且要给予相应的校纪处分。

4.请各单位在规定的时间内到长安校区学生工作部(处)管理科办公室办理乘车优惠卡。各单位办理乘车优惠卡的时间如下:

时间

单位

时间

单位

911日上午

800-1200

艺术学院

地质学系

生命科学学院

化工学院

文化遗产学院

历史学院

911日下午

200-500

文学院

外国语学院

马克思主义学院

化学与材料科学学院

912日上午

800-1200

法学院

新闻传播学院

数学学院

物理学院

912日下午

200-500

信息科学与技术学院

城市与环境学院

913日上午

800-1200

公共管理学院

经济管理学院



 

附件:火车站标准站名.xls

      火车票优惠卡汇总表.xls

 

 

学生工作部(处)

20178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