点击次数:2200 发布时间:2019-12-16 08:22:22
各院(系)、广大毕业生:
现将2017年暑期办理改派相关事宜安排如下:
一、时间安排
接收材料时间 | 发放时间 | 办理地点 |
7月11日(9:00-11:30,14:30-17:00) | 7月12日(14:30-17:00) | 长安校区5号楼4层422室 |
7月26日(9:00-11:30,14:30-17:00) | 7月27日(14:30-17:00) | |
8月10日(9:00-11:30,14:30-17:00) | 8月11日(14:30-17:00) | |
8月23日(9:00-11:30,14:30-17:00) | 8月24日(14:30-17:00) |
二、办理流程
1、网上申请
毕业生登陆就业管理系统,按照相关要求提交改派申请,院系审核通过。
2、书面申请
毕业生依据各自情况,向就创中心提交相关材料。
(1)原来有就业单位,现申请改派到新的单位,毕业生需提供:①原就业报到证(原件)及原就业单位退函,②现就业单位接收函或就业协议书,③改派申请表(改派期限为两年,每人只能改派一次)。
(2)原来派回生源地,现申请派到单位,毕业生需提供:①原就业报到证(原件),②现就业单位接收函或就业协议书,③改派申请表(改派期限为三年,每人只能改派一次)。
(3)原来报到证丢失,现申请报到证补办的毕业生需提供单位证明和改派申请表(申请补办年限为三年)。
已办理过违约或解约的同学,不予办理改派。
联系电话:029-88308385
学生就业创业指导服务中心
2017年7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