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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重大项目2017年度中期检查工作的通知

点击次数:1119 发布时间:2019-12-16 08:19:38

校内各相关单位: 根据教育部文件(教社科司函[2017]124号)要求及陕西省教育厅工作安排,现将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重大项目2017年度中期检查(简称中检)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中检范围   1.2015年批准立项的重点研究基地重大项目(含部省共建基地项目)。   2.2014年批准立项的重点研究基地重大项目,因为特殊原因没有参加2016年度中检或中检未通过者。   二、中检主要内容   按照《项目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中检主要内容如下:   1.项目是否按照《项目申请书》中批准的研究计划、研究内容开展工作;研究进度是否符合要求。   2.项目责任人是否至少有1篇作为第一署名人正式发表的论文,或正式出版的专著1部,或提交并被采纳的研究咨询报告1篇(附实际应用单位的采纳证明)。成果是否标注“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项目”字样。   3.项目经费是否真正用于课题研究,开支是否合理。 三、填报办法   1. 本次中检工作,以基地所在高校为单位组织实施,由各高校社科(科研)处按本通知要求布置中检、审核汇总中检材料并统一报送。 2.本次中检工作,采用网上系统和纸质材料同时报送的方式。中国高校人文社科信息网(http://www.sinoss.net/,简称社科网)“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管理平台项目中后期管理系统”(以下简称“中后期管理系统”)为本次中检的唯一网络平台。网络申报办法及流程以该系统为准。网址链接:http://xm.sinoss.net/indexAction!to_index.action 3.报送材料包括:   (1)《中检报告书》原件2份(A4纸打印,左侧装订)。   (2)阶段性成果原件1份(论文及研究咨询报告类成果可为复印件,附在《中检报告书》后装订)。   (3)在线打印并盖章的《中检汇总表》1份。 4.在线填报信息截止日期:2017年7月5日前,请负责人对中检材料进行在线确认提交;7月6日之前,由各单位科研秘书汇总后统一将纸质材料报送至社科处。 四、其他要求 1.请校内相关单位精心组织、安排专人负责,按《项目管理办法》和本通知要求进行严格初审,并以中检为契机切实推进项目研究工作。 2.本次中检审核未通过的,须参加下一年度中检。因故不能参加中检的,在线提出申请参加下一年度中检;无故不参加中期检查者,视为终止立项协议,将撤销立项并追回所拨经费。 未尽事宜,请及时与社科处联系。 联系人:李丰庆 联系电话:88308194 邮箱:skcxmk@nwu.edu.cn 附件1: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中期检查报告书 附件2:2017年度需中检的重点研究基地重大项目一览表

社 科 处

2017年6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