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系):
为全面推进我校与扬州市在人才供需方面的紧密合作,搭建更广阔的学生暑期就业实习平台,促进我校广大学生充分就业,引导广大学生顺利完成从“学校人”向“社会人”的转变,经我中心联系,扬州市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扬州市人才服务中心决定面向我校等九所高校学生开“2017年全国重点高校学生来扬实习活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实习时间及地点
实习时间原则上为2017年7-8月,实习地点在扬州市区及其所属区县
二、实习对象
我校2018、2019届硕士研究生
三、实习名额
本次实习活动,扬州市有关部门一共向我校学生提供14个实习名额。
四、实习单位、实习岗位(附件1)
五、实习活动报名对接流程
1.学生报名及院(系)推荐:有符合相关实习条件的学生可向院(系)提出申请,经院(系)遴选推荐后于6月13日前报学生就业创业指导服务中心(附件2)。
2.学校考核:学生就业创业指导服务中心组织对院(系)推荐人选进行考核,并根据用人单位需求按照1:1比例初步确定实习学生名单。
3.录取结果公布:扬州市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扬州市人才服务中心及实习单位对学校考核结果进行审定和反馈,并于6月中下旬公布确认录取的学生名单。
六、有关说明及注意事项
1.凡是被用人单位录取实习(见习)的学生原则上不得无故不参加实习(见习)活动,如有特殊情况不能参加实习(见习)活动的需提前向学生就业创业指导服务中心提交申请,并与用人单位协商一致,否则后果自负。
2.实习(见习)学生根据用人单位实习时间要求,自行购买火车票前往实习,用人单位将根据实名火车票或高铁票报销实习(见习)学生往返交通费用。
3.学生实习(见习)期间,用人单位将统一为学生购买人身意外保险,统一安排住宿,并根据用人单位实际情况为学生发放一定的生活补贴。
4.为确保实习(见习)学生的安全及实习(见习)期间相关问题的解决,学校将安排专门教师指导学生实习(见习)活动并妥善处理好相关事宜。
联系人:燕来 米鑫 联系电话:88302514 88303867
学生就业创业指导服务中心
2017年6月8日
附件1:2017年西北大学研究生社会实践项目列表
附件2:赴扬州市重点用人单位开展暑期就业实习活动院系汇总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