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主办单位:西北大学体育运动委员会
二、承办单位:体育教研部
三、协办单位:西北大学学生会
四、比赛日期及地点:
1.日期:2017年5月1日至5月25日。
时间:周天至周四 18:00
2.地点:长安校区和太白校区篮球场。
五、参赛办法:
1.以院系为单位报名参赛,各院系限报男、女各一队。
2.每队报领队、教练各1人,队员12人。领队必须为各院系辅导员。
3.凡我校在籍本、专科学生、研究生(不包括进修班、短训班、夜大学生以及体育特招学生)身体健康者,均可报名参加。
六、竞赛办法:
1.比赛分四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2017年4月25日)揭幕战。
第二阶段(2017年5月2日至5月18日),分别在长安校区(A、B)和太白校区(C、D)进行分组单循环比赛。各组前2名进入第三阶段比赛。
第三阶段(2017年5月19日至5月20日)分别在长安校区和太白校区进行交叉赛,产生各校区1、2、3、4名。
第四阶段(2017年5月23日至25日)总决赛
两校区的3、4名进行同名次比赛,产生5、6、7、8名。两校区1、2名进行交叉淘汰赛,两负队比赛产生3、4名,两胜队比赛产生冠、亚军。
2.比赛采用中国篮球协会审定的最新《篮球竞赛规则》并执行西北大学篮球联赛的具体明细规定。
(1)前三阶段,每场比赛分四节进行,男生每节12分钟,女生每节12分钟(比赛采用毛时间,比赛暂停时间为60秒,不停表)。第一、二节之间和三、四节之间休息2分钟,中场休息5分钟。每场比赛最后2分钟采用净时间。
(2)运动员必须着统一队服,否则一律不能上场比赛。
(3)小组赛比赛用球必须使用大会统一提供的比赛用球。
(4)各参赛队需提前15分钟到场,以便安排场地和比赛的正常进行。
(5)如果出现罢赛、弃权等情况,则取消该队本次比赛及下一年度参赛资格。情况严重者停赛三年,并上报学校处理。
(6)比赛过程中,出现擅自更换球员的,一经发现,立即取消比赛资格,当场比赛违规一方判0:20负。
(7)如在比赛过程中出现斗殴事件,双方均取消比赛资格。情况严重者停赛三年,并上报学校处理。
(8)某队在比赛开始时间过后15分钟仍未到比赛现场,视该队为本场比赛自动弃权。
(9)各院系提供的裁判、记录、计时人员必须在比赛开始前15分钟到场,不得迟到。赛后各队按要求收拾比赛场地。
(10)由于客观原因(如天气)致使比赛无法进行的,由校学生会体育部另行通知时间。
(11)各队可自行组织啦啦队,并保证啦啦队文明观赛。
七、录取名次:
本次比赛男、女各录取前八名,并给予奖励。
八、申诉:
如对比赛结果有异议,必须在比赛结束后30分钟内向仲裁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请,并交纳申诉费人民币200元,如果胜诉则退还申诉费,如果败诉则扣除。
九、本规程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十、本规程解释权归西北大学体育运动委员会。
西北大学体育运动委员会
2017年4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