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系):
为引导广大毕业生自觉树立和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传承“公诚勤朴”校训,唱响砥节砺行、矢志报国、万众创新、基层就业、服务公益、勇攀学术科研高峰主旋律,根据《关于印发< 西北大学优秀学生紫藤奖评选办法>的通知》(西大学[2016]8号)精神,现将“西北大学2017年紫藤奖”候选人推荐工作安排如下:
一、推荐范围
我校2017届应届毕业生。
二、推荐名额
每院(系)至多推荐1人。
三、推荐原则
坚持实事求是,确保质量,优中选优,宁缺勿滥的原则,坚持
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四、候选人推荐条件
(一)基本条件: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祖国、热爱集体,具有良好的道德修养;遵纪守法,在学校期间未受过任何纪律处分;学习成绩优秀。
(二)申报条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可参与评选。
1.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引领校风学风,在助人为乐、见义勇为、诚实守信、孝老爱亲、无私奉献等方面表现突出或获得相关荣誉的优秀毕业生;
2.具有较强的科学研究能力,科研成果显著,以第一作者身份在高水平期刊发表学术论文、或参与国家级科研项目(排名前三),或在各类科技竞赛中获得国家级奖励、专利的优秀毕业生;
3.通过“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农村特岗教师计划”“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等基层就业项目,就业表现突出的优秀毕业生;
4.具有较强的专业功底和实践技能水平,在学术科技、文化体育、素质能力、职业技能等竞赛中获得省部级及以上奖励或资质认证的优秀毕业生;
5.能够结合专业特点积极开展创业活动,在校期间创办注册的企业经营状况良好,具有较强成长性,并带动一定就业人数,创业项目属于国家及省上政策鼓励和扶持产业,具有较强创新意识和创新能力的优秀毕业生;
6.具有较强的社会责任意识,长期积极参与社会实践和志愿服务活动,已成为注册志愿者,在社会实践、志愿服务工作中表现突出,服务成效显著,荣获省部级以上奖励的优秀毕业生;
7.在其他方面做出突出贡献的优秀毕业生。
五、推荐及评审程序
(一)申报推荐。以院(系)为单位申报,院(系)学生工作
领导小组根据评选要求推荐人选,并于5月12日前报学生就业创业指导服务中心(附件1)。
(二)资格审查。学生工作部(处)、研究生工作部、学生就业创业指导服务中心、校团委等学生工作部门于5月19日前对院(系)推荐人选资格、申报材料进行审查、核实和初评。
(三)学校评定。校学生工作领导小组工作对通过资格审查者进行综合评定,确定获奖名单。
(四)公示。“紫藤奖”评审结束后,确定的获奖名单向全校公示。
六、有关要求及说明
(一)“西北大学紫藤奖”是应届毕业生的最高校内荣誉,各院(系)要高度重视,对拟申报的个人材料真实性、完整性、规范性认真审核把关,本着宁缺毋滥的原则推荐候选人,候选人原则上应在西北大学2017届优秀毕业生中产生。
(二)各院(系)在推荐过程中要根据推荐条件好中选优、优中选强,推荐候选人事迹材料要具有典型性、代表性和先进性。
(三)各院(系)要严格把握时间进度要求按期报送。
联系人: 燕来 米鑫
联系电话:88302514 88303867
学生就业创业指导服务中心
2017年5月4日
附件1:西北大学优秀学生紫藤奖审批表